■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118号)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201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03,376.67万元;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01,302.69万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36亿元),占发行人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32.63%,占发行人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32.69%,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0%。发行人经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为60,425.41万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可能使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可能会上升,但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则可能造成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下降。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具体经营范围包括住宅地产开发、商业地产开发及运营、物业服务、金融业务等,产品范围覆盖普通住宅、商业、办公楼、酒店等各种业态,是一家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城市综合运营商。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发行人产品的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会影响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成长性及盈利能力,从而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四、本期债券将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公开方式发行,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安排以发行公告为准。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18%、54.03%、61.17%和62.17%;扣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06%、49.47%、52.79%和48.61%。报告期内,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62、1.50、1.22和0.39,账面货币资金分别为295,733.85万元、228,428.52万元、336,404.36万元和387,880.55万元,对利息支出和本金兑付的保障能力较强。发行人财务较为稳健,资产流动性较强,资产负债率大幅低于房地产行业平均水平。但若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重大波动,可能对公司销售情况及资金回笼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财务风险加大,因而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七、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上半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6,395.13万元、-1,827.46万元、62,372.22万元和135,623.62万元,受拿地节奏、项目开发进度、销售回款的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有一定波动,但随着前期投入项目陆续实现销售回款,经营现金流呈现增加趋势并已经转为正数。发行人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存在前期投资大、回收期限较长、受宏观经济影响等特点。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房屋销售资金和自持商业收入预计能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房地产市场的变动对公司销售资金回笼产生不利影响,则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公司自身开发并运营的持有型商业物业,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20,220.36万元、834,733.03万元、939,485.02万元和939,485.02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24%、41.05%、33.06%和32.27%,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7,541.03万元、14,512.67万元、26,587.35万元和0.00万元。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虽然维持在较稳定的水平,但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不利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随着公司事业拓展实现主体评级提升,将会增加投资者的收益保障,但若公司主体评级发生不利变化,则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将可能会发生波动,进而可能对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披露事项。
第一节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基本情况和本次发行的详细资料。
一、本期债券内部批准情况
2015年10月8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
2015年10月22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
二、本期债券监管机构核准情况
2016年1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1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面值不超过36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一)发行主体: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7亿元。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17亿元的发行额度。
(五)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含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九)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计算;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6年8月18日。
(十三)发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2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6年8月19日。
(十四)起息日:2016年8月18日。
(十五)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6年8月18日起至2021年8月17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后发行人将回售的债券注销,则被注销债券的计息期限到2019年8月17日止。
(十六)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8月18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工作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七)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工作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后发行人将回售债券注销,则被注销的债券兑付日为2019年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工作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八)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九)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利率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二十)担保情况: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条款。
(二十一)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债务结构。
(二十三)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二十五)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公司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二十七)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二十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二十九)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三十一)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8月16日
发行首日:2016年8月18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19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业华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11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118号
传真:023-67305858
联系人:龙晓洁、胡梅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坚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传真:010-88091495
联系人:韩念龙、蔚爽、吴茂、钟杰、张旭、郭志超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富凯大厦B座12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号企业天地5号楼10层
传真:023-63012211
经办律师:廖俊、杨菲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荣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3号水星大厦A2区8楼
传真:023-63860539
经办注册会计师:卢秋平、江文祥
(五)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负责人:吴金善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传真:022-58356989
经办人员:周馗、王越
(六)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100021819200055529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653000021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50050105360000000050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653011008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场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传真:021-68807813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公司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高斌
传真:021-58754185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七、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联合评级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具备很强的偿还保障,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优势
1.公司是重庆地区房地产行业龙头企业,在土地储备、开发规模和销售收入方面处于区域领先地位。
2.公司建立了成熟高效的采购、经营、销售和管理体系,在成本控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有利于公司保持良好的盈利水平。
4.公司自持物业规模较大、位置良好、出租率高、租金收入稳定,能带来稳定现金流入。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出具后2个月内对本次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和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有差异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的授信总额为276.00亿元,公司已使用授信额度143.84亿元,未使用授信余额132.1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违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其他债券情况如下所示: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五)公司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4、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并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
7、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8、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二)历史沿革
1、1994年10月,公司设立
1994年10月,根据重庆市工商局[1993]第17号文规定,由蒋业华、张秀华、蒋杰共同设立“重庆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318万元,其中蒋业华出资208万,占65.41%;张秀华出资80万元,占25.16%;蒋杰出资30万元,占9.43%。1995年3月,公司正式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
2、1996年11月,增加注册资本
1996年11月28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蒋业强、蒋业宏、刘诗芳3人分别向公司增资143.7万元、140万元和51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同意蒋业华向公司增资665.3万元,其中36万元以实物(车辆)出资,其余以货币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18万元变更为1,318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蒋业华持股66.26%,张秀华持股6.07%,蒋杰持股2.28%,蒋业强持股10.90%,蒋业宏持股10.62%,刘诗芳持股3.87%。
3、1997年10月,股权转让和公司名称变更
1997年10月,由于原股东张秀华去世,其持有80万元股权全部由其配偶蒋业华继承,公司股东会决议予以认可;同时,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蒋业强、蒋业宏分别将所持143.7万和140万元股权转让给蒋业华;公司股东蒋杰将所持30万元股权转让给蒋勋贵;同时,公司更名为重庆华宇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蒋业华持股93.85%,刘诗芳持股3.87%,蒋勋贵持股2.28%。
4、1998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
1998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蒋业华向公司增资1168.591万元,其中以实物(车辆)出资58.99625万元,以货币出资1109.59475万元;股东刘诗芳向公司增资237.34万元,股东蒋勋贵向公司增资594.069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18万元变更为3,318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蒋业华持股72.50%,刘诗芳持股8.69%,蒋勋贵持股18.81%。
5、1998年12月,股权转让
6、1999年5月,增加注册资本
1999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蒋业华向公司增资1000万元,股东刘诗芳向公司增资400万元,股东蒋勋贵向公司增资6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318万元变更为5,318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蒋业华持股77.81%,刘诗芳持股9.03%,蒋勋贵持股13.16%。
7、1999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
1999年12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蒋业华向公司增资3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318万元变更为8,318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蒋业华持股85.81%,刘诗芳持股5.77%,蒋勋贵持股8.42%。
8、2000年4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0年4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蒋业华向公司增资3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318万元变更为11,318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蒋业华持股89.57%,刘诗芳持股4.24%,蒋勋贵持股6.18%。
9、2008年12月,公司类型变更与股权转让
2008年12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刘诗芳与蒋勋贵分别将其持有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蒋业华。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蒋业华持股100%。
10、2011年1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1月,根据公司股东决定书,同意蒋业华向公司增资1,862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318万元变更为13,180万元,蒋业华持股100%。
11、2012年12月,股权转让与公司类型变更
12、2015年7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5年7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名称由“重庆华宇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1、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5年9月23日,发行人分别向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重庆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华宇业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发行人分别持有前述两家公司80%股权,从而取得对这两家公司的控制权。重庆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重庆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从而间接取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
发行人本次资产重组的主要目标是发展华宇集团平台,提升企业实力和资信水平。通过本次资产重组,公司业务规模和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净资产和总资产分别增加,在建项目和储备项目大幅增加,未来经营业绩将得到极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将大幅提高。
本次资产重组注入的6个在建、完工或拟建项目分别为华宇龙湾、时代星都、金沙东岸、重庆星云汇·星领地、华宇静苑和天府花城。
本次重组后,本公司经营规模大幅提升。较重组前合并口径,备考合并口径2014年12月末总资产由2,033,465.46万元增加至2,626,783.63万元,增幅达29.18%;净资产由934,695.42万元增加至1,000,518.85万元,增幅达7.04%。2014年营业收入由248,234.28万元增加至345,445.76万元,增幅达39.16%;净利润由59,489.75万元增加至68,553.65万元,增幅达15.24%。
本次重组使本公司综合实力及资信水平得到显著增强,并为本公司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1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15年发行人对重庆业瑞、四川华宇业昊及重庆业润进行了增资,从而取得对这三家公司的控制权,纳入2015年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注2:苏州华宇业瑞、苏州渝瑞及重庆华宇酒店管理为2015年发行人投资新设的全资子公司。
(1)苏州业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业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按“苏地2013-G-93”地块)。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2)无锡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3)重庆业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业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4)重庆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5)重庆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屋出租、出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前不得从事经营)
(6)四川华宇业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华宇业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成都渝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渝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范围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经纪。
(8)重庆华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华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承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业务(按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等级承接业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9)重庆华宇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华宇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注册资本418万元。
经营范围: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销售、租赁、维修建筑设备;金属制品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10)重庆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注册资本1,26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一级)、电梯维修保养B级(限企业内部特种设备)(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从事经营);房地产经纪及咨询。
(11)重庆市渝北区业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业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经营区域为重庆市主城九区。(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经营范围从事经营)
(12)苏州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13)苏州渝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渝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14)重庆华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华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1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
(15)重庆华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重庆华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200万元。
(二)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蒋业华先生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蒋业华先生,男,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居民,无海外居留权。2004年至今蒋业华先生任公司董事长。蒋业华先生于1983年7月-1985年7月任重庆渝北区石鞋建筑队施工员,于1985年8月-1990年8月任重庆渝北区兴隆建筑公司一队队长,于1990年9月-1995年2月任重庆亚龙建筑公司副总经理,于1995年3月-1997年9月任重庆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1997年10月-2003年任重庆华宇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蒋业华先生多年来连续荣获“中国地产百杰”、“影响中国房地产100位企业家”、“中国优秀企业家”、“推动楼市进程的地产人物”、“推动中国城市化进程十大新锐人物”、“建设科技先进个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重庆十大慈善人物”、“重庆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重庆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等荣誉称号,出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工商联副主席、重庆市政协常委。
蒋业华先生为发行人另一股东蒋宇先生为父子关系。
截至2016年6月30日,蒋业华先生与蒋宇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纠纷的情况。
蒋业华先生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具体如下图所示:
(二)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其他企业投资的情况。
四、发行人法人治理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公司治理机制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并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规范各项议事规则和程序,形成了集中控制、分级管理、责权利分明的管理机制,确保公司经营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3)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对公司股东会负责,保证本公司的一切活动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定本公司的重大事宜。发行人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本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监事会,设有4名监事,其中2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2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由股东会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中心,主要负责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合同管理、审计管理、法律事务控制、经营风险监控等事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6)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经营管理层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设经理,经理由董事会聘请。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企业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涉及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安防管理、企业管理、开发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商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发行人通过岗位职能的科学设置、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等手段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发行人高度重视打造专业、高效的组织和团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编制了《组织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员工日常人事考核管理制度》等多项管理文件,明确岗位的任职条件、人员的胜任能力及评价标准、培训措施,强化执行力。
同时,制订了《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结合部门业绩与员工个人业绩,给予部门与个人相应的绩效奖励,有效的调动了员工积极性,充分发挥出员工潜能,从而实现了企业的战略目标与员工的个人价值,达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确保了企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得以全面贯彻执行。
2、行政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订了《行政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办法》、《计算机网络及办公平台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营造出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高效、有序实施。
3、安防管理制度
4、企业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优化企业内部运营流程,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运营效率,制定了《经营管理权限规定》、《质量管理体系》等系列制度,详细规定了资金支付、目标成本、评标核价、合同管理、工程结算、使用印章、档案利用等审批权限。
5、开发管理制度
6、财务管理制度
7、营销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不断提升给客户提供的优质服务,规范营销管理流程,制订了《销售管理流程》、《营销策划管理流程》、《销售价格管理流程》、《销售变更作业指引》、《客户投诉管理流程》、《交房作业指引》等管理文件,确保企业的营销工作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下有序开展,同时也让企业能随时了解市场需求情况,投资开发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不断扩大企业市场占有额,为企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8、关联交易制度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在确认与有关关联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处理关联交易时,主要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按照国内外及当地市场交易原则及交易价格进行交易,有国家定价时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时按双方协商价格,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按决策流程履行审批义务。
9、对外担保制度
发行人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以及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在日常管理中,发行人财务管理部是公司担保行为的职能管理部门,风险控制中心是公司担保的风险控制监督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建立担保事项台账。
公司已在《集团经营管理权限规定》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有关往来款、资金拆借的决策程序,详细说明了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
发行人按照《集团经营管理权限规定》对资金支付实行严格的计划管控,无年度费用计划和月度资金支付计划的各类费用,不得支付。根据集团各中心、各公司资金支付审批权限规定,根据资金金额大小与用途的不同,资金支付可能需要经办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财务管理部专员、风险控制专员、区域公司总经理、风险控制总监、总裁及董事长逐级审批,严格规避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11、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作为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建立了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制定了风险控制的系列管理制度和《财务审计作业指引》、《合同审计作业指引》、《价格审计作业指引》、《造价审计作业指引》、《离任审计作业指引》、《现场审计作业指引》等系列作业文件。充分发挥专业监督、职能监督和全员监督职能,在企业内部构成一个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完整体系。有效规避企业经营风险,确保企业长期稳健的经营和迅猛的发展。
(四)公司各职能部门介绍
公司总部的部门设置以职能管理类部门为主,区域公司层面的设置以业务执行类部门为主,建立“集团-区域-项目”三级架构、二级管控的房地产业务管理模式。
公司总部设置了战略发展中心、人力行政中心、研发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品牌管理中心,主要职能如下:
1、战略发展中心
战略发展中心下设战略规划部与事业拓展部。其中:
事业拓展部负责组织新城市、新区域的土地信息收集、预测分析及可行性研究;负责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与评审;负责土地投资方案编制;负责新区域拓展前期筹备;负责组织其他非地产类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的编写和评审;负责其他非地产类项目投资方案的决策等。
战略规划部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国家宏观政策及房地产行业政策,开展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趋势等研究;组织研究、制定集团发展战略目标体系与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各公司战略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审核;负责跟踪、分析战略实施情况,定期形成战略执行评估报告。
2、运营管理中心
运营管理中心下设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其中:
成本管理部主要负责建立、完善项目开发成本的目标成本管理、动态成本监控预警等成本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并推行标准化成本管理工具、成本工作流程、成本工作标准、成本作业指引及标准模板等,形成产品成本配置标准化研究成果,并指导、监控区域公司实施;负责成本管理评估,对区域公司项目成本执行指标、执行情况和成本管理情况进行评价,跟踪关键成本管理环节,分析成本超支隐患,提出成本预警与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工程成本数据库及档案资料。
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编制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工艺控制标准、质量验收规范等,并监督实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并对重大工程技术、质量问题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战略采购供应商,并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建立、更新、维护集团供应商数据库。
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组织集团各部门制定部门年度、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并定期收集部门工作总结报告;组织项目关键节点、一级节点计划的确定及调整,并监督项目节点计划的实行;协助集团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协助对集团各中心、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半年和年度的组织绩效考核。
3、研发管理中心
研发管理中心下设产品研发部与设计管理部。其中:
产品研发部负责组织进行客户研究,明确客户细分标准和客户群特征;负责产品标准化研究。
设计管理部负责设计管理体系搭建;负责项目“四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负责建筑概念、方案设计,参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景观、装修、样板区概念、方案,参与装修初步及施工图设计;负责重大设计变更审批等。
4、品牌管理中心
品牌管理中心下设市场管理部、销售管理部及品牌管理部。其中:
市场管理部主要负责研究下属公司区域外的目标城市市场上成功的产品策划、营销策划案例和先进、有效的营销方法手段;负责客户模型分析及与之相对应的产品品类匹配的研究;参与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工作;负责编制住宅项目《开发项目定位策划报告》,并组织评审。
销售管理部负责营销方案标准化、现场销售服务流程、礼仪规范化的研究;负责编制年度销售计划及调整、年度营销费用计划及调整、销售进度计划,审核销售合同变更;负责建立、健全客户信息库,定期检查客户信息更新情况;策划成立客户会,创建客户刊物和客户网站,增进客户对企业的沟通、了解与认知,策划、组织和实施大型客户活动。
品牌管理部负责集团品牌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维护,负责集团品牌的统一规划和实施;负责媒体关系维护与信息沟通,负责集团品牌对外宣传推广工作,联络外部媒体、举办各类活动,提高企业知名度;负责媒体危机公关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根据集团经营战略,编制企业文化建设规划,指导区域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和推广。
5、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管理中心下设财务管理部与投融资管理部。其中:
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财务管理体系建立、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与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集团和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费用管理、财务分析管理等规章制度;组织集团各中心编制收支计划,编制月、季、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计划,负责统筹集团内部资金调度、资源整合和再分配,建立、核对拨付资金台帐;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根据集团、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资金状况、财务资料、统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编制集团财务分析报告等。
投融资管理部主要负责对投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与实施,以及项目投融资的运作管理,主要包括市场和项目融资风险分析以及企业短期及较长期的资金需求预测,编制年、季、月资金收支计划,汇总、分析和把控资金报表,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融资解决方案;对已完成的前期投资或融资工作的项目,进行后续监控、分析、评估、管理。
6、人力行政中心
人力行政中心下设人力资源部与行政管理部。其中:
行政管理部主要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发送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保管、统计、借阅等;负责办公家具、办公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调配、保养、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管理、设备与办公软件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根据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制定集团人力资源规划,审核区域公司、各专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集团、区域公司、专业公司高层人员招聘需求计划,负责集团年度招聘计划和招聘费用预算;负责建立集团培训体系,建立集团内外部培训资源库和培训课程体系;负责制订集团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员工个人考核;负责组织集团各项制度与流程的建设和完善,并监督实施。
报告期内,本公司能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知并按期召开董事会,历次董事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决策、监督作用,就事关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形成决议,各公司治理主体的规范运作和有效履职促进了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一)业务独立
发行人现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主要产品包括住宅、附属或配套商业、物业管理等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房地产销售收入。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等行为均是按正常经营业务和条件进行,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二)资产独立
经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已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资质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行人各项资产权属清晰、完整,发行人对该等资产享有独立完整的法人财产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三)人员独立
发行人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离,公司总裁,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取报酬。发行人建立了较完备的人事管理和员工福利薪酬制度。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机构独立
公司自设立以来已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均独立运行,还设有战略发展中心、人力行政中心、研发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品牌管理中心和风险控制中心等内部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在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依照部门规章制度独立运作、职责分明,不存在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混合运作的情况,具备完全的独立性、完整性。
(五)财务独立
六、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第二部分: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2、本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第二部分: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二)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1)重庆业昊置地有限公司
重庆业昊置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执业);房屋出租、出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
(2)成都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
(3)成都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
(4)重庆华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华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7月,注册资本5,036.31万元。
(二)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2、关联方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关联方担保总额为152,000.62万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三)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机制
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正常开展,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完善关联交易决策机制,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审批及决策流程合规完整。
公司在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按照国内外及当地市场交易原则及交易价格进行交易,有国家定价时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时按双方协商价格,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且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七、发行人报告期违法违规核查情况
根据工商调档资料显示,报告期,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情况,发行人具体担保情况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七其他重要事项-(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开承诺: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属于房地产企业,根据国家房地产市场有关政策,发行人针对本期债券发行进行了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发行人律师和主承销商针对本期债券发行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被行政处罚或调查的情形。
(一)发行人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情况
基于自查情况,公司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因上述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法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主承销商核查意见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任职情况
目前,公司本届董事会成员共3名;设监事会,监事成员4人;高级管理人员共4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具体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基本情况
(1)蒋业华:具体信息参见本节“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蒋宇:男,1988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居民,无海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蒋宇先生于2006年-2008年在英国利物浦大学建筑设计专业学习,2009年-2011年在美国堪萨斯州大学商业管理专业学习,2011年-2013年在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金融学专业学习。2013年蒋宇先生加入公司并担任公司董事。
(3)胡端:女,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现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兼总经理。1989年-2003年,胡端女士历任共青团重庆市万盛区副书记、中共万盛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政策研究室主任、重庆立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万盛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进入公司至今,先后担任商业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重庆区域公司总经理、副总裁。
2、监事基本情况
(1)刘妮娅:女,1971年出生,汉族,硕士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风险控制中心副总监。刘妮娅女士于1994年-1997年在重庆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行政文员、主办、主管,于1997年-2014年历任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审计监察中心副总监、总裁助理、人力行政中心执行总监、物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赵羽:女,1968年出生,汉族,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公司风险控制中心审计监察部执行总监、公司监事。赵羽女士于1993年-1995年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第二律师事务所任律师;1995年-2013年在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3年至今任公司风险控制中心审计监察部执行总监。
(3)张秀清:女,1946年出生,汉族,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风险控制中心总监顾问、公司监事。张秀清女士于1993年起历任重庆亚龙建筑工程公司财务部经理、重庆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副总监、总监、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中心执行总监、总监、总监顾问。
(4)张鸿:女,1976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风险控制中心法务部任副总监、公司监事。张鸿女士于2001年-2005年在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任律师,于2005年-2012年在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任律师,于2012年-2014年在重庆智峥律师事务所任律师。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余江:男,1963年出生,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2015年7月至今任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余江先生于1984年-1987年历任重庆长江橡胶厂办事员、团委书记,于1987年-2014年历任国内大型银行支行行长、一级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总行一级部门总经理和一级分行行长。
(2)胡端:具体信息参见本节“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1、董事基本情况”。
(3)龙晓洁:女,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财务执行总经理。龙晓洁女士于1995年任重庆钢球厂会计,于1996年加入重庆华宇集团历任主办会计、财务管理中心主管、副经理、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经理。
(4)杨华:男,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杨华先生于1999年-2000年任深圳中联水工业技术开发总公司重庆公司建筑设计员;杨先生于2001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总工办建筑设计主办、主管、副主任、主任,研发管理中心副总监、执行总监、总监。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及持有公司股份/权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权和债券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以房地产为主,集地产集团、商业集团、物业服务和金控集团为一体的大型多元化综合性城市运营集团。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壹级资质证书和物业服务企业壹级资质,是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
公司坚持“深耕西南、布局全国、放眼世界”的战略,并结合自身优势,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已成功布局重庆、四川、苏州、无锡等地。特别在房地产开发版块已经形成了“住宅地产开发、商业地产开发”并重的开发模式,以及“销售与物业自持”的双轮驱动赢利模式,实现了公司的快速、稳健发展。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达50余个,开发规模逾1560万平方米。
公司项目先后荣获全国"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中国商务楼盘成功开发典范"、"国际居住建筑艺术社区生态环境金奖"、国家"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绿色生态小区"、"十佳住宅小区"、"十佳园林式小区"等诸多殊荣。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资质及专利
(三)发行人房地产开发市场定位与经营策略
发行人结合自身优势和发展战略,在房地产开发版块已经形成了“住宅地产开发、商业地产开发”并重的开发模式,以及“销售与物业自持”的双轮驱动赢利模式,实现了公司的快速、稳健发展。
1、区域定位
公司坚持“立足重庆,深耕四川及华东,稳步推进区域扩张”的开发战略。2016年新拓展1个城市,2018年新拓展1个城市,在2019年集团总计完成5个以上的开发区域布局。在区域选择上,以一、二线城市中心为主,有潜力的三、四线城市中心为辅,并向一、二线城市周边条件较好的卫星城市辐射。以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规划、沪渝高铁开通为契机,沿长江经济带为重点布局。投资方面,各区域逐步实现多项目滚动开发,拓展新区域第一年投资10亿元左右,项目不超过两个,待区域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加速扩张,实现“走出去深耕发展”,稳步推动集团全国化进程。
2、产品定位
公司将继续深化产品系列标准化工作;要加大细分市场研究,精准把握市场需求,不断创新,注重新材料、新技术、节能环保产品的运用,不断推出引领市场需求的产品,如智慧社区、生态社区等。
此外,集团还将做好限额设计,大力从成本上挖潜,要从市场需求、客户体验、成本投入的多维角度进行方案的技术经济性比选,力求实现设计成本优化。从设计上实现标准化、差异化、成本优化三者的有机结合,最大化满足不同层次业主的需求,从而提升华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3、住宅和商业并重
公司不断拓展不同类型房地产项目开发,互补型产品结构已逐步形成,成为推动公司规模发展与持续盈利的强有力支撑。
从住宅类商品房来看,该类产品是各类房地产商品中需求最为稳定,目标客户群体覆盖范围最广的一种产品类型,亦是公司目前的主打产品。对于此类产品,公司加大土地市场调研深度,加强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测算水平,根据明确的产品定位,以利润为导向,建立有针对性、目标明确的土地筛选标准。新增土地储备以城市主城区域的刚需产品和改善产品为主,进一步落实产品结构的“6+3+1”策略(即刚需住宅占60%、改善性住宅占30%、商业及综合体占10%)。
从商业地产开发来看,公司将会把商业集团打造成为开放型的资产管理平台,基于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合作机制,形成价值链集成,塑造华宇商业的大生态圈。以运营管理和资产管理为双轮驱动。其中,运营管理包括华宇投资物业、基金投资物业、第三方投资物业的运营管理。资产管理包括基金管理、资本化管理、退出管理、流动性管理四个方面内容。
4、强力去化库存,提升企业效益
(四)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流程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业务,并通过适当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益。房地产一级开发是指开发商品住宅及商业地产并且首次进入流通领域(出租、出售)进行交易,其大致操作流程如下:
(五)采购模式与主要供应商
1、基本模式
房地产行业是资源整合特征明显的行业,公司采购不仅指单纯意义上的物资采购,还包括开发过程中所需的配套服务。发行人根据战略目标,从控制成本的角度出发,建立了严格的项目目标成本体系,并将成本责任逐一落实到各区域公司、项目公司及各部门,以成本的综合管理控制替代简单的产品价格压缩。
发行人开发房地产项目所需的服务主要包括设计、工程建设、装修、咨询等;原材料主要是建筑原材料及设备,包括钢材、水泥、墙体材料、电梯、电气设备、空调、洁具等。为控制工程质量、降低开发成本,发行人采购多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选择,最终由集团总部审核安排后采购。
通过不断规范招标采购程序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也将根据综合成本管控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材料供应商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使更多成本在项目开始就可以明确,实现真正的低成本采购。
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签署日期:2016年8月16日
(下转30版)THE_END
美国政府应该通过发行长期债券锁定今天的极低借贷成本吗?这是个困难的决定,但在总体债务水平已经很高的情况下(更不用说入不敷出的退休基金和医疗保险负债了,这两者都有可能继续增加),时机已经到来。
如果员工感觉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就意味着在职业或是经济上受损,那么他们就会争辩而不是保持开放的态度去学习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