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的形式是保险公司保险资金投放在哪些具体项目上。合理的投资形式,一方面可以保持保险企业财务稳定性和赔付的可靠性、及时性;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资金的过份集中从而影响产业结构的合理性。
一般而言,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
1、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主要有二种:
1)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等。一般地说,投资债券风险较小,尤其是政府债券。投资公司债券时,要特别注重该公司的资信和收益的可靠性。
抵押贷款是指期限较长又较稳定的业务,特别适合寿险资金的长期运用。世界各国保险企业对住宅楼实行长期抵押贷款,大都采用分期偿还、本金递减的方式,收益较好。
3、寿险保单贷款
寿险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保险合同规定,保单持有人可以本人保单抵押向保险企业申请贷款,但需负担利息,这种贷款属保险投资性质。保单贷款金额限于保单当时的价值,贷款人不用偿贷款,保单会失效,保险企业无需给付保险金。
实际上,在这种贷款中保险人不担任何风险。在寿险发达国家,此项业务十分普遍。
4、不动产投资
不动产投资是指保险资金用于购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此项投资的变现性较差,故只能限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日本对保险企业购买不动产,规定不得超过其总资产的10%。
5、向为保险配套服务的企业投资
保险投资原则是保险投资的依据。早在1862年,英国经济学家贝利(A.A.Bailey)就提出了寿险业投资的五大原则,即:安全性;最高的实际收益率;部分资金投资于能迅速变现的证券;另一部分资金可投资于不能迅速变现的证券;投资应有利于寿险事业的发展。
理论界一般认为保险投资有三大原则: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
1、安全性原则
2、收益性原则
3、流动性原则
保险资金用于赔偿给付,受偶然规律支配。因此,要求保险投资在不损失价值的前提下,能把资产立即变为现金,支付赔款或给付保险金。保险投资要设计多种方式,寻求多种渠道,按适当比例投资,从量的方面加以限制。要按不同险种特点,选择方向。如人寿保险一般是长期合同,保险金额给付也较固定,流动性要求可低一些。国外人寿保险资金投资的相当部分是长期的不动产抵押贷款。财产险和责任险,一般是短期的,理赔迅速,赔付率变动大,应特别强调流动性原则。国外财产和责任保险资金投资的相当部分是商业票据、短期债券等。
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2、实现。人寿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保证,在现金价值内,只需30分钟即可获得现金,比股票和房地产更容易实现。利息低于银行,银行存款质押贷款利率为存款利息加1.5%,保单只加1%。
5.安全。保险是一项长期稳定的投资。金融专家建议个人和家庭应以金字塔的形式进行财务管理。底层是保险,其次是储蓄和购房,然后投资股票和珠宝。换句话说,在谈论其他需求之前,他们应该以最稳定的财务管理方式制定基本计划。
1、增强保险企业的经营实力,扩大保险财务利益;
2、保险投资增加了社会资金供给总量,为微观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扩大了社会再生产能力;
3、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全与发展。
保险投资基金是由一家或几家保险公司发起设立,并由保险公司自己成立的管理公司来进行基金管理和运行的一种投资基金模式。作为介于直接入市与间接入市之间的一种重要方式,它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和通过拆借市场或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形成了国际上通行的保险资金介入证券市场的三种具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