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理赔难?因为你没弄清这3个真相!
但价格通常比小公司高,比如重疾险,通常“大公司”的价格能比“小公司”贵出20%。
所以就算在网上风评不好,但相比售后都无门可求的“小公司”来说,三四线城市都有网点的“大公司”看似更让人放心一点。
那么“大公司”与“小公司”真的有区别吗?“小公司”的理赔能力弱?大公司一定比小公司好?今天我们来细细分解:
一、保险公司,没有大小之分
二、隐藏在一张保单背后的“四大靠山”
三、“小公司”的理赔能力弱,是个伪命题
一、保险公司,真的有大小之分?
保险公司真的有大小之分吗?如果这么想,那一定是不知道,成立一家保险公司,到底有多难。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对金融业务的管控非常严格。无论是银行、保险,还是基金、证券,想要开展业务,都必须要有一块牌照。
而保险牌照,是所有金融牌照中最难拿的一块。没有牌照,就无法成立保险公司
成立一家保险公司,至少要满足三个条件:
1.股东要具有持续盈利的能力,而且净资产不得低于2亿元
保险公司没钱理赔的问题,实际上从成立时已经考虑到了。
在保险法中规定保险公司需要2亿的起步金,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股东向保险公司注入的资金高达上百亿,远远高于保险法规定。
这还不够,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法人的资金应该稳定且持续盈利,持股超过15%以上的股东需要三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
2016年保监会曾经否决了天津北方人寿的筹建申请,主要原因发起人财务状况差,武汉康顺集团连续三年亏损。
也就是说,光有钱也不行,还要有持续盈利的能力,才有资格成立一家保险公司。
2.有清晰的经营思路,及具体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筹集方案
光有钱可不行,保险公司是个低成本吸金通道,为此有些公司就想钻空子。
为了防止有些公司以保险公司作为低成本吸金通道,银保监会在考察申请公司是否有资格时,要求发起人能提供一套可盈利的经营方案;
同时也是为了防止新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因为盈利模式不清晰陷入被动境地。
3.企业拟任高管需经过严格审查
长江财险的某位管理人员,曾经因为不符合担任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予通过审核。
保险公司的高管,并不是想当就能当的。
无论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要遵守这些要求。
二、隐藏一张保单背后的“四大靠山”
保险公司成立后,还需要接受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其中最主要的是资金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以及再保险机制、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银保监会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1.资金监管
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理财、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及国务院许可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2.偿付能力监管。
自2015年起,中国实施“偿二代”,保险监管的重心变成“风险导向”,简称“C-ROSS”。
几乎是世界上最全面、最放心的系统。
银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每个季末、年末及临时会议都需要提交一份具体的数学模型及压力测试报告,确保自己99.5%不会倒闭。
这保证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极高,即使面对200年一遇的灾难也不会倒闭。
汶川地震是30-50年一遇的灾害,而美国911事件属于200年一遇的极端风险。
3.再保险机制
我们所交的保费,并不是全部都交给一家保险公司。
为了防止自身承担的风险过大,保险公司会把一部分保费“分包”给再保险公司。
即使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较强,银保监会也会要求它进行风险转移,这就是再保险机制。
4.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万一保险公司真的经营不善,偿付能力触达红线,银保监会会立马出手接管,以让保险公司“起死回生”。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是保险机构为了有足够的能力应付可能发生的巨额赔款,从年终结余中所专门提存的后备基金。
2007年,原保监会接管新华人寿,首次动用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收购新华人寿38.815%股权,帮助新华人寿重回正轨,并成功上市;
2018年,原保监会再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为陷入泥淖的安邦保险注入资金,并实行长达2年的接管。2020年,安邦经过重组,成为大家保险集团,经营良好。
反过来讲,即使保险公司经营不善,也有一套完善的体系保护我们的利益。
衡量一个保险公司理赔能力的强弱,有一个具体的指标:偿付能力充足率。
根据7月30日新出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将会接受更加严格的管理和打分制度。
保险公司同时符合以下三项监管要求的,为偿付能力达标:
(一)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
我们来看2020年一季度,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排名:
(受疫情影响,部分公司暂未能公布评级结果)
前十名中,只有友邦保险、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比较为人所熟悉。可以看出来,理赔能力强弱和保险公司“大小”并没有直接联系
此外,购买保险时,理赔条件已经白纸黑字地写入合同中,无论赔还是不赔,对于“大公司”和“小公司”来说,标准都是一样的。
因此“小公司理赔难”的说法也无法成立。
四、写在最后
总的来说,一家保险公司从成立到经营,都需要经过严格的监管。
因此,我们所认为的大公司和小公司,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哪家公司的宣传力度更高,更为人所熟知,就成为了我们所理解的“大公司”。
而实际上,保险的购买、生效和理赔,背后都是一套完整的监管体系在运作。
还认为大公司靠谱、小公司不靠谱的,是时候要更新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