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乙方在遭受意外伤害时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个人意外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对象
本协议所称保险对象,是指甲方为乙方投保的个人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期限
1.本协议保险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乙方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并支付约定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签发保险单。
三、保险金额
1.甲方为乙方投保的个人意外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
2.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时,甲方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四、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内,乙方在乘坐交通工具、参加集体活动或从事其他外出活动时,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时,甲方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时,甲方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向乙方支付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丧葬费用等。
五、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1.乙方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3.甲方应当在收到保险金申请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金申请,并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六、保密条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违反交通规则、参加非法活动等导致意外伤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保险金。
3.乙方在申请保险金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并不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八、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给员工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协议书(1)
为了保障乙方在遭受意外伤害时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个人意外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所称保险对象,是指甲方为乙方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具体保险险种、保额、投保金额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协议保险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内,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甲方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金。
2.甲方对乙方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a)意外身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b)意外残疾: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或其法定监护人;
c)意外医疗: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报销范围和比例,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d)意外住院津贴: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住院津贴标准,按月支付给乙方。
四、保险费用
1.甲方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一定的保险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乙方应按时缴纳保险费用,逾期未缴者,甲方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处理。
五、保险索赔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保险索赔申请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乙方。
3.乙方对甲方的保险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4.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诉或提起诉讼后,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