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身故责任的保险,是指被保人如果没有发生过重大疾病的理赔,因为疾病,意外或者其他原因(不在免责条款内的原因),导致被保人身故,也就是被保人去世了,也可以赔付保额给家人(有指定受益人的话给指定受益人,没有的话给法定受益人),优点在于:保障全面,不管是疾病出险,或者平安到老身故,是肯定可以获得一次保额赔付的,而且带身故责任,现金价值往往会高不少(现金价值就是哪一年不想保了,想退保可以退多少钱回来,就叫做现金价值),后期想退保拿的钱也会多一些。缺点在于:第一,重疾和身故往往会共用保额,二者只能赔其一,就是我先得了重疾比如癌症,赔付了重疾理赔款以后,身故保额就作废赔不了了,其次,保费一般会高三分之一左右
2.不带身故责任的保险,一般常见于互联网线上渠道销售的重疾险产品,线下代理人,业务员一般没有这种产品,不带身故责任是指被保人没有发生重疾理赔,发生身故的情况下,一般要么退还所交保费,要么退还当年现金价值,要么不赔钱,总之不会赔保额的这类型重疾险,优点在于,第一,保费很便宜,一般会比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保费便宜三分之一左右,第二,
这种保险一般是和定期寿险一起搭配购买的,这样得了重疾,重疾险可以赔一次保额,身故了,单独购买的定期寿险也可以赔一次保额,这样就可以获得两次理赔款了。缺点在于,第一,现金价值偏低,如果后期客户不想继续保下去了,想退保,退的钱会比较少,一般最多和所交保费差不多持平,而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现金价值后期是会超过所交保费的,像小孩,甚至会超过所交保费的两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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