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讨论拒赔后如何处理,有人冷不丁来了一句:都拒赔了,你还说个啥呀?
哈哈哈。这句话符合大部分人(包括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保险公司的刻板印象:1,拒赔是常态;2,拒赔以后,被保险人无可奈何。
保险公司的CI真的要重新树立一下了。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是头条。保司赔付,是天经地义。保司拒赔,就要把说理做好了。何况,大批目前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曾经的工作人员,都在信誓旦旦地说:只要遇到存疑的案件,都首先拒赔;如果被保险人提出异议,再重开核赔。所以,投保人知道,保司的拒赔,就和闻鼻烟壶后打喷嚏一样,是规定动作。各种各样的保险公司的神操作,加深着投保人的这种印象。
一项拒赔,甚至不理不睬,于保司是无足挂齿的工作,于被保险人则是心心念念的希望和期望。保司的不理不睬,甚至“注销案件”而不拒赔的神操作,都更加深了人们对保司的怀疑。保司的拒赔函,大而化之的一句“既往症”,或者“除外责任”,或者“被保险人自致伤害”,都使得被保险人云里雾里,不得要领,更更加深了保司的负面形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