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今年9月在黑龙江考察时提出,“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提出,不仅意味着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更体现了以产业升级构筑新竞争优势、赢得发展的主动权。这既是全国各行业面临的新课题,又是保险行业必须要认真对待的一件大事,保险行业为“新质生产力”提供有效保险保障,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实行“新质生产力”保险意义重大
“新质生产力”就是在当代科技进步条件下新兴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所产生的具有新的性质、新的属性的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它既有已经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出的新枝,又有未来产业萌发的新芽,是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无论是当前提振信心、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还是在未来发展和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各地各部门推进布局前沿技术、培育未来产业的动作都在不断加快。全国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提高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率、培育一批新产业集群,增强发展新动能。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意外事故也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新质生产力”处在高危风险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和防范机制不太健全的情况下,引入保险机制参与风险管理,充分利用保险的及时赔付以减轻灾害和事故给企业造成的沉重赔偿负担,从而促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建设。
创新做好“新质生产力”保险举措
当前,我国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为发展未来产业奠定良好基础。“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发挥科技创新的增量器作用,加大源头性技术储备,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竞争力和持久动力。对此,保险经营机构也应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为“新质生产力”提供全方位的有效保险保障。
首先,认识到位是前提。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为“新质生产力”提供保险保障,就是运用市场化的手段促进对“新质生产力”安全有效管理,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缓和并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方式和手段。既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又能提高处理事故的行政效率,对防范和规避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最后,保障到位是目的。加大对“新质生产力”保险工作的人、财、物投入,加快市场培育,加强风险宣导,提升“新质生产力”风险意识和综合管理水平,动员所有“新质生产力”业主应保尽保,保足保全。与此同时,立足市场需求,丰富“新质生产力”保险产品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承保和理赔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要全力做好承保前、中、后全过程的各项服务工作,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应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给予经济补偿,做到应赔尽赔,切实保障被保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彭远汉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金融学会;王守章系海豚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