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尚先生通过三秦都市报965369热线反映,他与陕西汇客自营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由该公司提供车辆,尚先生以司机身份参与客运经营。营运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但产生的赔偿费用要尚先生承担一部分,这让他无法理解。对此,该公司表示,协议中有明确条款。
尚先生说,公司为他提供的是一辆东风牌白色新能源轿车,他每月按照公司要求天数及时长正常出勤。本想着是一份不错工作,没想到车还没开几天就出了交通事故。
今年4月1日,尚先生开始驾驶这辆车从事网约车营运。4月5日上午9时许,他驾驶车辆行驶至唐延路与科技路十字时,与另一辆车发生剐蹭。
从事故现场照片可以看出,尚先生驾驶的车辆右前方保险杠与前车左后方保险杠均有不同程度损伤。尚先生说,为不影响交通,他和对方拍摄现场照片后,将车挪至路边后报警,交警认定尚先生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经协商,双方决定由保险公司定损修车。
“对方车辆的修理费用大概5000元,我把这件事告诉公司后,他们说我要出3000元,这让我不理解。”尚先生说。他认为,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应通过保险赔付修车费,为何还要他出一部分钱。因不认可陕西汇客自营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事故发生一周后,车辆仍由该公司扣留,尚先生无法正常营运。
4月12日上午,记者与尚先生一起来到了陕西汇客自营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地点。对于尚先生提出的疑问,该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营运车辆的商业保险费用较高,如出现事故第二年保费还会变高,需要尚先生承担的3000元是商业保险的上浮费用,这在双方签署的协议中有明确约定。
从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可以看到,对于交通事故及意外事件的条款中写明,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由尚先生承担,公司不进行保险理赔;如动用商业险尚先生每次承担3000元保险上浮费用。对此,尚先生表示,自己未仔细阅读协议每项条款,他向公司提出可在他每月收入中扣除该费用的要求也被拒绝。
本报记者白圩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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