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每次开保险箱都要收20元,这一笔收费实在不合理!”市民李先生说。前日上午10时许,李先生前往位于东风东路的某银行广州第三支行保险箱取存折,被告知以后每次开保险箱都须缴20元,一取一存,李先生就交了40元。
客户认为是无理收费银行称规定要收开箱费只是过去优惠客户未收取
本报讯(记者谭秋明)“每次开保险箱都要收20元,这一笔收费实在不合理!”市民李先生说。前日上午10时许,李先生前往位于东风东路的某银行广州第三支行保险箱取存折,被告知以后每次开保险箱都须缴20元,一取一存,李先生就交了40元。然而,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前天开箱要收费,昨天却又不收了。
对此,银行给予书面回应:开箱费一直有,过去是优惠客户没有收。而律师则指出,收开箱费属霸王条款已违反《合同法》及《人民银行法》。
前日10时许,李先生到某银行广州第三支行保险箱取存折,当时,办理柜台前围了几个要开保险箱取财物的市民,“这项新增的收费,大家认为它是无理收费。”李先生说,他当即询问了负责办理保险箱业务的业务员,业务员解释称这是总行方面的收费新标准,为何推出这一项新收费。她并不知情。
前天收费昨天又不收了
蹊跷的是,昨日该行保险箱开箱又不收费了。昨日上午,李先生再次到该行保险箱取财物,发现开箱又不收费了。
前日下午5时许,记者到某银行广州第三支行了解详情。在办理保险箱业务的柜台上,摆放了一个醒目的告示牌,上面张贴着《保险箱收费标准》,其中:“保险箱开箱:20元/次”以放大字体标注出来。该告示中还表明该行提供五种规格的保险箱出租业务,年租金也相应从280元到1396元分为五个档次,此外,还要收取与年租金等额的押金。昨日下午,记者发现该行办理柜台上的告示已经更换,“保险箱开箱:20元/次”一项被删除。
该行工号为030135的冯姓业务员向记者解释称,保险箱开箱20元/次是2012年某银行的收费新标准,该标准从2012年4月正式实施。
律师:属霸王条款已违法
对此事,某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昨日下午出具书面回应,内容如下:“保管箱开箱收费并非此次新版服务价格公告的新增收费项目,我行一直对此项服务有明确收取标准,为20元/次。为回馈客户,我部对此项收费一直实施优惠不收取。4月份开始,为让广大客户更清晰了解银行服务价目,该项业务与其他业务的收费标准一起通过服务价目表进行对外公示。同时,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保管箱服务,我行将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拟定减免措施,继续给予客户优惠。”
朱毅华分析,李先生和某银行签订的《保管箱租用协议书》上并没有列出开箱费这一收费项目。如银行要向李先生等使用保险箱业务的客户收取未写入《保管箱租用协议书》的服务费用,须与客户重新签订补充合约或者告知书。新的收费项目,获得客户知情同意,银行方面才能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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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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