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134号文件解读:哪些年金保险将下架?
2017年5月12日,保监会下发2017年134号文件《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全面规范人身险开发设计。对于此文件,消费者需要注意的一条是: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在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简单地说,又有一大批产品将在2017年9月30日面临整改或下架!
以下是134号文件的完整截图,其中最重要的部分笔者已经划红线,大家可以重点研究:
保监会134号文件解读
按照134号文件,人身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保险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老魏解读】按照上述规定,目前市场上所有即交即领型、1-3就快速返还型、高额返还型年金保险全部都要在9月30日下架。10月1日及以后的所有年金保险都只能从第六年才可以返还年金,而且返还的年金也有20%已交保费的限额。
(二)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三)护理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
【老魏解读】按照上述规定,目前市场上所有满期护理生存金、定期护理保险金年金保险全部都要在9月30日下架。10月1日及以后的所有护理保险都需要以失能或生活无法自理为触发给付条件,否则一直不能领取。也就是说,以后护理保险和年金保险需要相互分离,不能混为一谈。
…………
【老魏解读】按照上述规定,今后代理人和保险公司都不能把保险叫做理财了,所有理财险都将更名为正式的险种类型,比如年金保险、养老金保险、教育金保险、护理保险等。这也是为了坚持保监会“保险姓保”的要求和规则!所以,我们的“卓越人生”公众号近期不得不更新了很多链接,避免违规。。。
哪些保险即将下架?
根据保监会134号文,以下保险产品将在9月30日正式下架——
1、快速返还、返还比例高的年金险:
目前各个保险公司在售的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大部分都是从首年就可返还、且年生存金的领取比例一般是10-30%,远高于已交保费20%的界限。所以,肯定要下架!
2、附加万能账户的年金险:
目前市场上主打的年金保险都以年金保险+万能账户的形式出现,有些产品还附加了两个万能账户,生存金、祝寿金,而且每年的分红和生存金还可进入万能账户二次增值。这些产品以后都看不到了。
可以说,保监会134号文全面否决了目前的大部分年金保险,9月份保险产品大批量下架将成为必然!
保监会134号文的影响
一、大量人身险公司将在9月30日下架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这一次停售产品规模比4月1日前的健康险停售规模还要大,将会波及所有人身险公司主力产品。
二、10月1日后,保险公司将再也不能销售“分红年金/两全保险+万能账户”产品形态并能即期返还的年金险、养老险。
三、10月1日前,有存量“分红年金/两全保险+万能账户”产品形态并能即期返还的年金险、养老险产品的人身险公司将在未来3个月中进行大量“下架”促销。
目前的年金产品是否值得买?
看来,目前的年金产品都要全面下架了,那么,这样的产品是否值得买呢?
笔者的观点是:目前的年金产品值得买、必须买、乘早买!
理由有三点:
(1)即期返还不再有:
今后市场上再也不能买得到即交即返还的年金产品。《134号文》要求:“两全或年金产品生存金返还需于保单生效5年之后且比例不超过已交保费的20%”,目前市场常见即交即返还年金产品首年生存返还为首年年交保费30%;
(2)附加万能险账户不再有:
(3)买这种产品占便宜:
其实,保险公司在这类产品基本都是终身保底收益1.75-3.5%的产品,且这样的收益是直接写在承保保险合同中,确定且安全,国内没有任何金融机构能像保险公司这样,明确投资回报,明确即期生存返还,也没有任何金融产品可以做到如这样的产品一样,安全有收益。所以,如果未来银行利率继续下行到零利率、负利率,保险公司将承受着极大的收益兑付压力!
因此,购买此类产品在一定意义上是占保险公司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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