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2年5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刘建军董事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含900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工具类型
(三)发行市场
境内外市场。
(四)期限
债券存续期与本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五)损失吸收方式
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六)发行利率
(七)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八)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一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一季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提请召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于2022年6月28日(周二)召开本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