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款增长型的人寿保险产品,投保年龄较为宽松,缴费选择方式多,有身故保障和身体高度残疾保障,现金价值大,给付的保险金额随年龄的增加而增加。但在保险责任上略显单薄。
3、产品信息
投保年龄:出生28天-7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5/10/10/20/30/年交
保险期限:终身
等待期:180天
身故保险金
在18周岁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返还所交保险费。在18周岁后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将返还所交保险费;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①于41周岁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当时合同身故保险金额、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60%与合同现金价值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②于41-61周岁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当时合同身故保险金额、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40%与合同现金价值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③于61周岁后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当时合同身故保险金额、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20%与合同现金价值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返还所交保险费;因前述以外情形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①于18周岁前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按身体高度残疾当时合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额、合同所交保险费与合同现金价值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②于18-41周岁前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按身体高度残疾当时合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额、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60%与合同现金价值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③于41-61周岁前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按身体高度残疾当时合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额、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40%与合同现金价值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④于61周岁起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按身体高度残疾当时合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额、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20%与合同现金价值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