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签证是前往加拿大探望亲属时,所需要办理的证件。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办理:1、配偶的一方或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及兄弟姐妹在加拿大定居,且取得永久居留权的。2、祖父母或孙子女在加拿大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或加入加拿大国籍的。3、旁系亲属如叔伯、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亲、姨亲、舅亲者在加拿大定居,并加入加国籍的外国亲友。
有效期限:可长达10年,根据申请人递交资料的情况,申请人有可能获得与护照有效期相同的多次签证
最多停留:180天
入境次数:多次
是否面试:免面试
办理地点: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成都、杭州、济南、昆明、南京、沈阳和武汉11个签证中心,就近办理。
1、护照:有效期在回程日期算起六个月以上的护照。
2、照片: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护照尺寸相片2张(白底彩照,尺寸为3.5X4.5CM,头顶到下巴为3.1*3.6CM,面部完整,嘴巴合上,包括肩部上端。不戴墨镜,免冠,出于宗教或民族原因佩戴头饰除外)。
3、身份证: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面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户口本:复印件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8、邀请人资金证明如果邀请人是有收入的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账单,或加拿大税局出具的税单,或显示个人收入情况的雇佣证明或缴款存根。
9、申请人的经济证明:-存折复印件,以及相对应的银行存款证明;如无存折原件,只有卡,请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以近半年的历史交易清单;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无论是定期或活期存折,存款越多越好;如提供配偶的资产做签证凭证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财产(如有):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股票、银行对帐单(原件并盖章)、国库券、股权证等。
10、关系证明与加拿大邀请方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亲属关系公证等。
若申请人为退休人员时,请提供:-提供退休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提供退休福利证明文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如退休金,医疗补助等)
若申请人为无业者,请提供:-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待业证明或者家庭主妇证明。-提供经济依附人的存款证明及收入证明。-提供与经济依附人的关系证明。
以下材料不是必须提供,但补充后有助于您获得签证,请申请人酌情提供:
1、计划行程安排复印件(可选)请附中英文对照的计划行程安排,用以向签证官证明申请人的行程计划。
2、机票预定单复印件(可选)由机票代理或航空公司出具的往返机票预订单。
4、国外知名景点照片原件(可选)申请人曾经在国外知名景点拍摄的照片,最好是与人合影的照片,辅助证明有过真实的出境记录。
5、全家福照片原件(可选)申请人全家福照片,体现家庭关系和睦,用于证明在国内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