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所属机构:平安保险集团
资格证号:119****090
中国平安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科技型个人金融生活服务集团,持续推进“金融+科技”、探索“金融+生态”战略转型,聚焦“大金融资产”和“大医疗健康”两大产业,并深度应用于“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汽车服务、智慧城市”生态圈,为客户创造“专业,让生活更简单”的品牌体验,优化综合金融获客渠道与质效。
核心金融业务方面,积极推进“一个客户、一个账户、多个产品、一站式服务”模式的不断深化,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将金融服务融入客户“医、食、住、行、玩”的各项生活场景,与核心金融业务的协同效应逐步显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