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证券简称:井松智能公告编号:2023-011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5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志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祥芝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议案名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9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统计;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进行了分段统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倩怡、杨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251证券简称:井松智能公告编号:2023-012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磊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27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本届监事会提名许磊、孙雪芳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以上2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
证券代码:688251证券简称:井松智能公告编号:2023-013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姚志坚先生、李凌先生、尹道骏先生、朱祥芝女士、王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本跃先生、吴焱明先生、程晓章先生、凌旭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许磊先生、孙雪芳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志坚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89年7月至1990年7月,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实习;1990年7月至1990年12月,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普通员工;1991年至2005年,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2006年至2007年,任安徽合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井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凌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5至1995年,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部长;1996年至2007年2月,自由职业;2007年3月至2014年6月,任井松有限项目总监;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尹道骏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4年2月,任职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公司机械工程师、监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工、副总经理、董事。
朱祥芝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合肥天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1年9月至2020年5月,任井松有限财务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王丹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宿州市恒顺工贸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3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行政部经理、董事、人力资源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行政总监。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本跃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5年7月至1988年8月,任职于霍邱第二中学;1993年6月至2008年5月,任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工业食品分公司财务科科长、安徽林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安徽新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安徽盛安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安徽安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风控部负责人;2018年1月至今,任合肥朴柘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焱明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今,任职于合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程晓章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至1997年5月,任职于安徽工学院;1997年6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副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凌旭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4月至1998年8月,任AppleComputer软件工程师;2002年1月至2005年11月,任上海市经济咨询中心软件部主任;2005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嘉定区信息委、科委副主任;2009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上海市委组织部副处长;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上海志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顾问;2020年1月至今,任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院长;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许磊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2009年至2010年,自主经营;2011年至2013年任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信息部经理;2013年至今,历任公司外联部主管、安徽区域总监、销售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孙雪芳女士,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至2014年任公司电气工程师,2014年至今,任公司项目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251证券简称:井松智能公告编号:2023-014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黄照金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职工监事简历:
黄照金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1年至2003年,任合肥锅炉厂铆焊工;2007年至今,任公司物流部主管;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251证券简称:井松智能公告编号:2023-015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5号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023年5月24日上午9:30-17:3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
邮编:230012
传真:0551-64630982
联系人:井松智能证券部
(二)会议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51证券简称:井松智能公告编号:2023-01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
运作制度的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二、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修订情况
修订后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