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
(1)身故,给付100万元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4)1周岁至17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保障成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
(4)“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病或发生意外事故,自该疾病或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因该疾病或事故产生的合理治疗费用(含住院及门诊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1)以上治疗,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境外与港澳台地区须在合法的医院;
(2)如回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后仍需治疗,给付境内实际支出的医疗费:已从第三方医疗保险机构取得补偿,累计给付不超过15万元;未取得补偿,累计给付不超过1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由救援机构确认有运送及送返必要的:
(1)运送:由救援机构安排送至当地或就近地区符合治疗条件的医院;
(2)送返:由救援机构安排送返至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身故或发生严重的身体伤害住院超过10日,由救援机构确认并安排:
(1)被保险人的1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探访,给付由此产生的合理交通费(限经济舱机票、船票或火车票)和住宿费;
(2)被保险人的一位成年旅伴在被保险人所在地照顾被保险人或看护遗体,给付由此产生的合理住宿费;
(3)以上2项,仅按其中一项给付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乘坐原计划的民航班机或合法客运的轮船发生延误,给付保险金:
(1)延误原因:任何外部原因,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活动、航空管制、航空公司超售等;
(3)每延误保单约定的时长,给付300元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1800元;
(4)针对同一原因,“旅程延误”与“旅程变更”保障,仅按其中最高保额给付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随乘坐的民航班机或合法客运的轮船托运的行李,在被保险人抵达预定目的地后未按时送抵,每延误8小时,给付500元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2000元。针对同一原因,“行李延误”与“随身行李损失”保障,仅按其中一项给付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以下原因需更改预定行程,给付合理且必要的旅费:
(1)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身故、或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须住院治疗;
(2)被保险人遭受劫持;
(3)被保险人身故,或遭受严重身体伤害须医疗运送、送返或住院治疗;
(4)旅行出发前7日内,出发地、途经地或目的地突发暴乱或暴动、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雇员罢工、恶劣天气、突发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状况或传染病;
(5)旅行出发后,途经地或目的地突发暴乱或暴动、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雇员罢工、恶劣天气、突发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状况或传染病;
(6)被保险人骨折被医生诊断无法开始或继续原定行程;
(7)旅行出发前7日内或出发后:
a.原计划前往或正在旅行的国家政府因恐怖活动,发布不宜旅行警告或旅客立刻离开当地的建议;
b.中国政府因恐怖活动,建议中国公民或居民立刻撤离事发地;
(8)针对同一原因,“旅程延误”与“旅程变更”保障,仅按其中最高保额给付保险金。
(1)损失原因:第三方盗窃、抢劫、企图盗窃行为、承运人或其他服务供应商责任;
(2)按行李实际现金价值与修复费用中较低费用核算损失费;
(3)每件或每套行李物品损失保险金不超过2500元;
(4)针对同一原因,“行李延误”与“随身行李损失”保障,仅按其中一项给付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以下钱财(现金、旅行支票或汇票)盗抢事故,给付由此产生的合理损失费:
(1)如寄存于旅店或酒店保险箱的钱财被盗窃,须向旅店或酒店取得遗失书面证明;
(2)如随身携带的钱财被盗抢,须自该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向当地警方报案,并取得书面警方报告。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盗抢遗失证件(护照、旅行交通票据、其他旅行所须证件),给付以下合理费用:
(1)证件重置费;
(2)办理重置所须的机票变更费用、交通费和住宿费;
(3)变更行程导致的不可退还并未使用的旅行预付费用。
(1)盗刷途径:发行机构支付、自动柜员机(ATM)提取现金或存款、购买或租用商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购物);
(2)资金损失须于挂失该失窃银行卡之前的48小时内发生,且须在发现银行卡丢失或失窃后立即挂失。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其境内常住地的室内家居物品因以下原因损毁,给付保险金:
(1)损毁原因:火灾、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洪水、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盗抢;
(2)按出险时损坏物品实际现金价值与修复费用中较低费用给付保险金;
(3)每件或每套物品损失保险金不超过2000元。
三步理赔
STEP1:理赔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新一站提供的理赔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STEP1:联系在线客服,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新一站会通过邮件给您发送保全申请书,并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填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新一站。
STEP4:新一站会协助您将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A:保险公司可能会额外收取退保手续费,不建议您退保,有一份保障有备无患。如需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