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保险公司消失在历史舞台,“更名”为新公司,那原有的客户保单利益会受到影响吗?还能正常赔吗?保险合同要重签吗?
最近,新成立的瑞众人寿、中汇人寿2家保险公司的举动,给所有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寿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破产,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人寿保险公司要是破产了,其持有的合同要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对消费者来说,相当于换了一家保险公司承保,合同效力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11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公布《关于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业务的批复》,同意瑞众人寿整体受让华夏人寿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
保险公司“改名”,也不会影响到理赔结果,赔不赔都写在合同里,不会因为换了一家公司而改变。
先说答案:不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华夏人寿、天安人寿的转让公告中专门对此进行了明确。
据华夏人寿与瑞众人寿发布的保险业务转让公告:华夏人寿保单权利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无须更换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各项权益不受影响。
天安人寿和中汇人寿发布的转让公告也表示:保单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的各项权益将不受影响,无须另行签订新的保险合同。
总而言之,对保单持有人来说,保险公司改了名字,不会影响到保险合同效力。拿着原公司的保险合同,可以直接找新公司理赔,不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可能还会有人担心:话虽然这样说,但之后真的会赔吗?
我们来看历史上的一个先例,再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
2004年,安邦集团以财险起家,注册资本只有5亿,之后它在资本的加持上一路狂奔,2014年飙涨到619亿。在2018年“被破产”前,安邦集团涉及资产2万亿元、员工3万名、金融牌照十几张、客户3500万......
安邦系崛起速度惊人,倒塌速度也是相当快:2018年2月,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看起来是新保险公司,实际上是整顿了安邦,改了个名字,股东比例没变,承保业务没变,投保人的利益也没有受到损失,至今未发生一起逾期和违约事件。
保险公司靠不靠谱,会不会破产倒闭?这堪称保险界最经典的问题之一,90%以上买保险的人都曾问过,尤其是在投保长期重疾险、寿险时。
这份疑虑可以理解,毕竟这份保单保几十年甚至一辈子,万一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了,无处理赔,钱岂不是白白打水漂了?
不只我们担心,金融监管部门也担心!作为社会稳定器,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未来幸福。
为了防止保险公司“破产倒闭”,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以下保险公司10大安全机制,为我们保单的安全性保驾护航。
历史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诉我们:在大陆境内,保险公司都在强监管之下,安全性有充分保障。
大家不用过于担心,即使这家保险公司“没了”,咱们的保单也不会“倒”,甚至都不需要重新签合同。
没有完美的产品,只有相对完善的搭配,如果你在保险选购过程中遇到困惑,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