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光保险:财险青岛分公司和人寿青岛分公司均被罚
青岛银保监局近期公示的19张罚单中,有3张涉及阳光保险集团,其中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于12月14日收到1张罚单,被罚款1万元;阳光人寿青岛分公司因存在6项违法违规行为,于12月5日收到两张罚单,被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27万元。
具体来看,12月14日,青岛银保监局公示的(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119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黄为宽),因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不规范,被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另据记者梳理,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2020年曾因多项违法违规问题被罚48万元。爱企查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黄为宽。
12月5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其中阳光人寿青岛分公司因存在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27万元。6项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团险业务操作流程存在内控管理漏洞、团险核心业务系统管控失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协议执行不到位、投保合同不合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业务开展在前、协议签署在后问题;团险部门对于总、分公司的管理要求不予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对总公司未通过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方案进行承保;通过高额发放银保客户经理薪资套取费用。李辉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通过高额发放银保客户经理薪资套取费用一案承担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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