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客户延迟领取满期保险金,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此同样没有规定,保险合同通常也不会将此作为保险公司的义务。此外,考虑到有的理财型保险产品还同时包含身故保险金责任和满期保险金责任,两者的适用情形和金额都不同,保险公司在未收到申请的情况下主动支付满期保险金,反而存在错误支付甚至侵害消费者选择权的风险。由此可见,在没有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到期领取满期保险金只是受益人的一项权利,而不是保险公司的义务。这项权利需要受益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主动行使,如果由于受益人没有主动领取满期保险金而导致利息损失,受益人只能自行承担。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也不支持由保险公司承担该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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