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美特(天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特美特(天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北长屯村北长屯路与静青线交叉口往南300米处
天津中瑞利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北长屯村北长屯路与静青线交叉口往南300米处,建筑面积603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拆除现有12条排钉生产线,改建20条卷钉生产线,剩余8条排钉线生产速度由现16kg/min提升至20kg/min,同时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生产规模不变,增加卷钉产品,现有排钉产品相应减少,年产排钉3000吨、卷钉3000吨。
1.运营期焊接废气、浸漆废气、晾干废气、排钉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防锈涂料包装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焊丝、废布袋、废包装箱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合格品应返回到浸漆工序再次浸漆处理;除尘器集尘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
附件: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邮编: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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