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原来办理投保的代理人是客户的同学,ta跟客户说“你自己解决”,但客户自己不知道怎么操作,就干等了2月。客户直言「保险没问题,就是业务员的问题」;
赔少了需要较真,比如文中理赔员把「萎缩性胆囊炎」推定为既往症而没有给证据,少了1000+块,这一点必须要力争,不能怕麻烦;
总之,理赔上一个标准流程,不管是保险法和其他法规都有严格要求,如果遇到问题了,一定要知道怎么操作最好,当然有人能协助处理,是最好的。
ps:理赔纠纷确实存在,但绝大多数理赔都是顺利进行,大家不用有顾虑。
总结来自:明亚星火陈辉辉经理
正文
目录
1.了解保单情况
2.关于垫付及垫付前的调查
3.理赔过程
4.理赔金额小插曲
5.关于逾期支付保险金的利息
6.后续保障
7.总结
我的一位大学同学,也是关系不错的朋友,有很好的保险意识,两年多前从他人保财险的朋友那给他自己和家人买了百万医疗险,去年在我这边把他自己的重疾险、意外险、定期寿险等保障全都配齐了。
去年12月8日,突然收到朋友发的消息,说他爸爸得了肝癌,把买的百万医疗的保单发给我,让我帮忙看一下哪些能报销哪些不能报销。
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有些不敢相信,49岁和我父母一样的年纪,又是大学关系不错的好朋友,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能用我的专业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
01
了解保单情况
然后就是关乎是否能理赔的问题——健康告知。首次投保时是否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如实告知,这是理赔最关键的一点,80%以上的拒赔都是因为没有如实告知导致的。
核实之后,确认在首次投保时被保人的健康状况是没有问题的,符合健康告知,这下总算松了口气。
后面就是流程问题了,朋友已经报过案,就等首次治疗结束后,拿到资料申请理赔。
02
关于垫付及垫付前的调查
刚住院的时候向医院预交住院费用,还用了一次这个医疗险附加的增值服务:垫付。
在垫付之前,垫付公司也调查了被保人的健康告知和过往医疗记录等情况。
垫付公司要求被保人说明当时就诊的原因和详细情况。据朋友爸爸的回忆,当时是肚子有一点疼,就去医院做了个检查,检查后医生说没什么问题,回去第二天就没事了,之后也没再有过类似情况。
朋友也说,如果当时发现有问题的话,早就及时治疗了,更不可能等到现在。
虚惊一场,幸好那次的腹部彩超检查结果是正常的。让朋友按照实际情况向垫付公司进行说明,然后通过了垫付公司的调查,并且给正常垫付了4万元医疗费,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保险公司的理赔问题应该也不大。
温馨提醒:健康告知非常重要,互联网时代,只要人家想查,没有什么是查不到的。
第一个疗程治疗结束出院时,因为用社保结算后退了几万块钱,朋友就把垫付公司的4万元给还上了。
03
理赔过程
本来想着也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只剩下流程上的事,应该很快就理赔下来了。并且有他人保的朋友在跟进理赔,我也不太好插手问东问西。
3月12日,朋友发消息跟我说到目前为止没一点进度,给负责理赔的人发消息也没有回复了,当时卖给他保险那个朋友也让他自己解决,没想到两个月过去了都没有任何结果。
我联系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询问了具体情况,说正在报批第三方调查公司,年前就积压了很多案件,现在在等批复,批复后由第三方调查公司做调查,可能会面访患者。
(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调查公司的调查和垫付公司垫付前的调查不冲突,是分开进行的)
过了一个月,4月22日还是没有任何消息,这就有些过分了,不管是什么原因,我们都不能再等下去了。我决定正式介入理赔,全程跟进,尽快帮朋友拿到应得的理赔款。
5月8日,给出调查结果:不用面访客户了,调查结果没什么问题。
5月18日,理赔审核通过。这个时候可以确认理赔一定是没问题了。
中间经过多次催促。
04
理赔金额小插曲
这里有个小插曲,保险公司给出的理赔金额是44122.28元,我跟朋友核算之后,发现应该是45755.01元,少了1632.73元。
本次治疗总计花费106632.73元,社保报销60877.72元,个人承担45755.01元。
这份百万医疗,普通疾病有1万免赔额,重疾是0免赔,肝癌属于重疾中的恶性肿瘤,所以是0免赔。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可以用这份百万医疗全额报销(包含自费药和进口药),所以最终的理赔金额应该是45755.01元。
因为对理赔金额有异议,于是提交复核。
过完端午节6月15日,跟理赔人员核实,一开始他说:“这一千多是剔除了自费药和与治疗无关的费用。”
根据合同条款,住院期间的自费药和进口药都是可以报销的,那这一千多是哪个部分的费用扣减,根据合同条款这部分费用是否应该扣减,如果确实是应该扣减的,我们接受;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那请你们给出合理的依据。
6月18日,对方又说:“客户病历中的胆囊萎缩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存在既往症的风险,象征性的把零头扣了。”
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反正扣的又不多,就别那么麻烦别那么较真了。像我们公司的意外险,都不报销自费药,扣除一部分都是很正常的。”
听到这样的说法,简直是哭笑不得。
首先,说胆囊萎缩属于既往症,既往症的认定并不是你说是就是,都得有明确的依据。到底算不算既往症,那就来看合同条款喽。
第1、2条要求投保前医生有明确诊断,第3条要求投保前有症状,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病历也没问题。
况且保司已经做过调查,证明客户投保时健康状况没问题。如果说胆囊萎缩属于既往症,那是不是原本一分钱都不该给赔,而不是只扣这一千多。
所以,说胆囊萎缩属于既往症,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再者,说“象征性的把零头扣了、反正扣的又不多、扣除一部分很正常”,这都是什么鬼。
保险是件很严谨的事,没有明确的正当扣减理由,我们是不会接受这个结果的。
你觉得你们的意外险不报销自费药,理赔时扣除一部分是很正常的事。那可能是因为你没有见过可以0免赔,100%全部报销,并且可以报销自费药的意外险。况且拿不同险种、不同产品来做类比,这不合适吧。
当天过了会儿回复说:“领导批复,不再扣减这1632.73元,按照45755.01元正常理赔。”
6月22日晚上,朋友跟我说已经收到理赔款45755.01元。
05
关于逾期支付保险金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人(指保险公司)应当在三十天内作出核定。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当我提到关于利息的事,和我们对接的理赔人员说拖延这么久是他自己的原因导致的,这部分利息他愿意自己承担。
理赔人员的态度还算好,拖延这么久的具体原因,我们没有再过多去追究,询问了朋友的意见,他说:“本来也没多少钱,自己也不在乎那几百块钱的利息,把该赔的正常赔就好。”利息的事就作罢了。
此次理赔历时5个月,前面3个月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后面我介入后,朋友说理赔人员的态度明显变积极了,历时一个半月通知理赔,最后终于画上了句号。
06
后续保障
这只是首次报销,之后还需要定期持续治疗,第二次的理赔资料已经提交。经历过第一次理赔后,想必之后的理赔流程应该没这么慢了,后面我也都会全程跟进。
叔叔目前的治疗情况和恢复情况都很不错,之后的治疗也不用再担心钱的问题,一定会越来越好的,希望叔叔早日康复。
07
总结
关于异地
有时候异地的客户会担心跟我不在同一个地方会不会影响后期服务,突然发现除了这次理赔,我之前理赔的客户也全是异地,并且都非常顺利,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所谓同一个地方,更多的只是心理安慰吧。
关于保险公司
其实可以发现,这次理赔并没有多复杂,没有什么模糊地带和原则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拖延。
不管是否是理赔人员的个人原因,这次理赔的服务品质实在是有些不尽人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它是不少人眼中的“大公司”,可那又怎样呢。
对于这家保险公司,我们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只是希望不管是业务员还是保险公司,都能吸取每一次的经验和教训,急客户之所急,解客户之所需,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我想说的
对于保险从业人员来说,如果你没考虑好对客户认真负责,长期去做这件事,我劝你不要进入轻易踏入这个行业。
做保险,不是你想要达到销售目的时候三天两头带东西往客户家跑,也不是为了签单而承诺给客户返佣,更不是签单前后判若两人,而是当客户真正需要你的时候,你都在。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要只注重培训员工的销售技能,更重要的是专业能力。
保险是个需要长期服务的产品,卖出一份保险只是服务的开始,如果员工的专业能力不足,失去一位客户要远比赢得一位客户的信任容易的多得多;如果专业素质过硬,你赢得的可能远不只一位客户。
对于客户来说,面对保险公司这样一个庞大且专业的机构,有时候做为个体的客户确实是弱势群体,特别是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
因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专业壁垒,有些缺乏专业能力的保险业务员都难以应对,更别说是客户了。
所以作为客户,我们在买保险时应该更加注重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而不是一些人情关系和蝇头小利。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理赔都是比较顺畅的,但如果出现问题,怎样有理有据的帮客户争取合理的权益,这也是我作为一名保险经纪人所具备的价值。
保险经纪人不仅仅是保险销售,除了用专业为客户提供解决风险的方案,更是独立于保险公司跟客户站在一起的盟友。
朋友说的一句话很有道理:“保险没问题,就是业务员的问题。”
是的,保险是白纸黑字,什么该赔什么不该赔都写在合同里。希望你在买保险时,能够找对一位专业的保险从业人员,同时买对保险,才能让自己买的保险真保险,从而没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