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医疗费用:30万元(含急诊、门诊、住院费用、含新冠肺炎治疗费用;除外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费用);
旅行住院津贴:100元/天,免赔3天,最长赔付90天;
住院探望:6000元;
医疗运送和送返:30万元;
身故遗体送返:10万元;
未成年人送返:3000元;
个人现金丢失:1000元;
银行卡盗刷:5000元(未成年人不可用);
个人行李及随身物品:3000元,,每件或每套物品限额1000元,含行李箱损坏赔偿上限为200元;
旅行证件丢失:3000元;
旅程延误:900元,每延误4小时300元,最高赔付以保额为限;
行李延误:1000元,每8小时赔付500元,最高赔付以保额为限;
旅程取消:3000元;
旅程阻碍:3000元(不保障由于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或其他异常结果遭遇境内外政策性隔离或者滞留导致的旅程阻碍);
个人责任:20万元
2、保障期限:单次旅行,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离开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直接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行目的地当日起,至成首次境外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当日止,但不超过保单载明的起止日期。本保险不承保在投保本保障计划时已开始旅程或已置身于旅行目的地的任何被保险人。
3、年龄限制:投保人年龄为年满16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的自然人,被保险人需为出生满30天-100周岁的身体健康的自然人。投被保险人关系:本人、子女、配偶、父母均可,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则投保人须为其父母。
4、特别约定
(1)承保地区:申根地区。
(2)本保险单及其保险条款、附件、附表、给付表等构成本保险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保险单与上述其他文件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保险单为准。
(3)投保年龄及约定:出生30天-100周岁(含)。
(4)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之身故保险金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
(5)71-85周岁(含),其“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障为上述“保险责任”中所载金额的一半,保费维持不变。
(6)86-90周岁(含),其“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障为上述“保险责任”中所载金额的四分之一,保费维持不变。
(7)91周岁-100周岁(含),其“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障,“旅行医疗费用”为上述“保险责任”中所载金额的五分之一,保费维持不变。
(9)本产品同一保险期间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若同一个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同时投保本保险公司2份(或以上)任何旅行险或航意险产品(不包括团体保险),则仅按相同保险利益中保额最高者作出赔偿。
(10)若被保险人出险状况可同时适用不同保障项目,则以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为有效,被保险人不可同时获得多个保障项目的保险金。
(11)投保一年期保障,保障期限内每次旅行期间不超过182天。
(12)本保障计划必须在被保险人离开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前投保,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14)24小时AA国际救援热线(+8610)51295700。
(16)本产品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前往或途径索马里、利比亚、利比里亚、叙利亚、阿富汗、南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拉克、中非、也门、巴勒斯坦、以色列、南极、北极以及投保时已经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或地区。
5、销售服务方及承保保司:本保险产品销售服务方为:同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本保险产品的承保保司为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7、发票:本保险产品可提供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以作报销凭证。
8、理赔及投诉咨询: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4006095509、同程客服热线95711。
免除责任等详细信息请点击链接查看:
9、缴费方式:投保成功后一次性缴清。
责任免责条款说明书
尊敬的客户您好:
感谢您选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产品,当您投保本保险产品后,我司将根据您选择的险种,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
风险无处不在,风险种类多种多样,并非所有风险给被保险人带来的损失均可获得赔偿,我司一般通过保险条款中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条款等对保险责任范围进行明确。通过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把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和事由予以明确。
基于上述情况,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司就该产品在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及相应内容作出如下说明,请您仔细阅读。
签证拒签损失保险条款免责事项:
第六条下列情况,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为他人代办签证的;
(二)被保险人申请任何移民签证的。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提供的签证的申请材料不属实、因违法记录或恐怖活动记录而被拒签;
(二)被保险人的旅行目的是为了非法移民或该旅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前往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没有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参与官员会见导致的签证费用的损失。
第八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的间接损失;
(二)签证机构已经向被保险人退还签证费用;
(三)任何其他代办机构收取的手续费或代办费;
(四)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之外的部分;
(五)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产品说明:
一、保障内容
签证拒签保障Visarejectionprotection:保额人民币800元
二、保险费:75元/份,重复投保无效。
三、保险期间:以保单载明为准,最长不超过1年
四、特别约定:
1)投保人就同一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仅限投保1份,多投无效。Theproposerislimitedtoonlyoneinsurancepolicyforthesameinsuredpersonduringthesameinsuranceperiod.Multipleapplicationswillbeinvalid.
2)本保单签证拒签保障责任,赔偿被保险人因办理的欧洲、非洲签证被使领馆拒签时,所有已支付且无法退还的签证费费用。本保障单次赔偿额限额不超过保单所载保额。Thispolicycoversallnon-refundablevisafeespaidbytheinsuredintheeventthattheEuropeanorAfricanvisaappliedforisrefusedbytheembassyorconsulate.Thesinglebenefitlimitofthiscoveragedoesnotexceedtheamountcoveredinthepolicy.
Theliabilityforvisarejectionprotectionunderthispolicystartsfrom:thedateonwhichtheapplicantsuccessfullyappliesandcompletespremiumpayment;Thisprotectionendsonthefirstofthefollowingoccasions:(1)thedateonwhichthevisaresultisissued;(2)Thedaybeforetheplanneddeparturedateofthistravel.
4)本保险计划承保区域适用于全球范围,不包括白俄罗斯、古巴、伊朗、朝鲜、苏丹、叙利亚、乌克兰、克里米亚,以及出发前已处于战争状态或已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和地区、被保险人常住地。Thecoverageareaofthisinsuranceplanappliestothewholeworld,excludingRussia,Belarus,Cuba,Iran,NorthKorea,Sudan,Syria,Ukraine,Crimea,andcountriesandregionsthatareinastateofwarorhavedeclaredastateofemergencybeforedeparture,areaswheretheinsuredpersonhasapermanentresidence.
五、年龄限制:投保人需为16周岁(含)以上,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满0-100周岁。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则投保人须为其父母。
六、销售服务方及承保保司:本保险产品销售服务方为:同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本保险产品的承保保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七、保单查询:本保险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投保成功后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查询和下载电子保单或到同程旅行订单详情查看。
八、发票:本保险产品可提供电子发票以作报销凭证。
九、其他:同程客服热线95711、保司24小时客服热线95500,免除责任等详细信息请点击链接查看:预订须知、责任免除、适用条款及费率:签证拒签损失保险条款:C00001432112024061700473
旅行保险能够给您的出行安全带来更多保障,建议您务必购买旅游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