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内控管理不规范,华泰人寿被罚!潍坊支公司和华泰财险青岛分公司都曾因违规问题收到罚单
5月9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泰人寿北京分公司因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内控管理不规范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梳理发现,华泰财险青岛分公司和华泰人寿潍坊支公司都曾因违规问题收到罚单。
2018年4月16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华泰财险青岛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对华泰财险青岛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
经查,证实华泰财险岛分公司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并取得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虚构中介业务清单、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
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华泰财险青岛分公司城阳支公司将32笔车险直销业务挂靠在青岛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名下,并委托其开具中介发票,涉及保费120174.09元,手续费32326.92元。
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规定,对华泰财险青岛分公司罚款5万元。时任华泰财险青岛分公司城阳支公司经理宋丽勋对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对其警告并罚款1万元。
华泰财险青岛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注册地址为崂山区泉岭路8号中商国际大厦。公司主要运营范围为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出口信用险除外);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2013年5月中旬,山东保监局发布鲁保监罚〔2013〕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3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调查,华泰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将保险条款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片面比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山东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对华泰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华泰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原银保专管员辛业萍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