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哈密茂坤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00万吨/年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邮编:8300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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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茂坤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00万吨/年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淖毛湖工业园区
哈密茂坤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40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利用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劳动定员292人,工作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8000小时。项目总投资为1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470万元,占总投资的15.9%。
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利用厂区上游宣力加氢办公楼观测井、厂区下游灌溉井tc-1监测井,在项目区内酚氨废水处理站布设1个监测点,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一次;在1#酚氨污水处理站下游,即酚氨污水处理站北侧500米;2#酚氨污水处理站下风向,即酚氨污水处理站东南500米;3#罐区下风向,即罐区东南1千米各设置1个土壤环境监测点,监测频次为每3年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削减源公示、以及发放两次公众意见调查表等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