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5日20时许,山西玉和泰煤业有限公司(简
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存在迟报情节。
察局临汾监察分局组织安泽县人民政府及安泽县公安局、总工
会、安监局并邀请安泽县监委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
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
实效”的基本要求,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及综
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和整改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矿井基本情况
-2-
合工作领导组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69号文批准的单独保留
矿井,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唐城镇三交村,距洪洞火车站
70km,距安泽县城55km,有公路直达矿区。该公司井田面积为
5.8525km2,矿井保有储量为1212万吨,生产能力为150万吨/
年。
(二)矿井证照
各类证照齐全有效,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1400002009111120043578,有效期自2011年11月17日至2020
年11月17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7〕
X016Y4B3,有效期限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9
日。营业执照统一信用社会代码为9114000072964808XG,营业
期限为长期。该矿为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属民营股份制企业。
(三)矿井自然条件
该矿井批准开采山西组2
#和3
#煤层。2
#层平均厚度1.2m,
顶板为炭质泥岩和细砂岩,底板为炭质泥岩。3
#层平均厚1.8m,
顶板为炭质泥岩和细砂岩,底板为炭质泥岩。煤层结构简单,
属单斜构造,煤层走向北西,倾向南东,倾角3-5
°,井田内有
部分小断层。2
#煤质为低灰、低硫、高发热量、中等粘结
性的优质主焦煤。该矿瓦斯绝对涌出量为48.24m3
/min,相对
涌出量为17.93m3
/t,为高瓦斯矿井。煤层属于Ⅲ级不易自燃
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矿井水文地类型为中等,目前为
-3-
该矿3
#煤底板突水系数为0.026,低于突水临界值0.06,报告
确定该矿带压范围为带压安全区,可以安全带压开采。
(四)矿井主要系统
1.开拓开采
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共四个立井。主立井直径5m,井
深518m,担负矿井进风、提煤、敷设管路和安全出口任务;副
立井直径6m,井深500m,担负矿井运料、运输人员、进风任
务;专用回风井直径6m,井深524m,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安
全出口井直径3.5m,井深375m,担负矿井进风及安全出口任
务。
矿井现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分别是2330综采工作面和
5240综采工作面;3个掘进工作面,分别是5334回风巷掘进
面、5334回风巷外段掘进面和1
#煤柱进风巷掘进面。
2.通风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由主立井、副立井和安全出
口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回风立井
装有两台FBCDZ№-26型对旋轴流主扇,其中一台运转,一台
备用。矿井设置有专用回风巷。
矿井掘进工作面均采用FBDZ№-7.1-2×30KW型对旋局部
通风机通风,通风机电机功率为30KW×2,风量范围为
410-610m3
/min,运转3台,备用3台。各掘进工作面均实现了
-4-
双风机双电源和开关自动切换。
目前矿井总入风量:7108m3
/min,总排风量7184m3
/min,其
中瓦斯混合抽放量为305m3
/min,矿井有效风量率:90.8%,矿井
负压:2.25KPa,外部漏风率1.19%,矿井等积孔为2.87m。
3.排水
矿井目前的正常涌水量为6m3
/h,最大涌水量9.88m3
/h。
井下设主辅两套排水系统:主排水系统设在主井井底泵房,安
装3台MDM46-50×12型水泵,一用一备一检修,电机功率132KW,
流量46m3
/h,扬程600m;水仓容量为320m3,两趟φ150mm排
水管路,通过主井排出地面。辅助排水系统设在采区水泵房,
安装3台MD85-67×10型水泵,一用一备一检修,电机功率
280KW,流量85m3
/h,扬程670m,主、副水仓容量为450m3、250m3,
二趟φ150mm排水管通过回风井排至地面污水处理水池。
探水队共有10台专业探放水钻机,型号为ZDY-4000S液
压钻机2台,ZYJ-680/200液压架柱式回转钻机2台,
ZQJC-200/5矿用气动探水钻6台;并配备1台型号为TEMHE75
型瞬变电磁仪。
4.供电
矿井双电源分别引自东湾110Kv变电站429玉和泰线和南
湾110Kv变电站459南泰线。采用JL/GIA-240/30的架空铝线,
架设到矿井地面35Kv变电所。地面变电所设主变压器2台,
型号为SZ11-10000/35,供全矿负荷。井下双电源分别取自地
-5-
面变电所10Kv不同母线侧,通过两条高压电缆(MYJV42-3×
185m2
)入井。矿井主、副井绞车,主扇风机、局扇风机、瓦斯
抽放系统、头灯房、调度室、监控系统、矿井排水系统、压风
系统等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5.安全避险
(1)监测监控
KJ70N,主机设在矿办公楼调度监控中心,采用两台工控计算
机双机热备。监控设备均已覆盖井下所有作业地点,能正常运
行。
(2)压风自救
矿井主井地面压风机房安有DH-350A型螺杆空气压缩机二
台(一用一备)。配套电机功率250Kw,额定流量42m3
/min,工
作压力0.8MPa,转速2980r/min,配套4m3的立式风包。
井下主要大巷和采掘工作面每200m均设有淮北创奇设备
有限公司生产的ZYJ(C)型压风、供水、通讯三合一自救装置。
(3)供水施救
矿井在地面建有三座静压水池,容积分别为200m3、300m3、
300m3,供水管路与防灭火供水和防尘供水共用一趟管路,主管
路管径为φ100mm无缝钢管,干管路管径为φ80mm无缝钢管,
工作面顺槽、掘进巷道选用φ50mm无缝钢管。由主立井送入井
下到各用水地点。井下供水施救装置设置与压风自救系统配套
-6-
设置,即设置有压风自救系统的位置同时设置有一组供水施救
装置。
(4)人员定位
的KJ237,现井下共安装10台监控分站,38台移动目标识别
及时准确的将井下各个区域人员动态情况反映到地面人员管
理主机上。
(5)紧急避险
矿井在轨道大巷与皮带大巷之间布置一个永久避难硐室,
容纳规模为60人。避难硐室通过压风自救系统向硐室内进行
矿井的调度通信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硐室供水系统与矿井供
水施救系统相接。硐室内按额定避险人数配备一定数量的食品、
饮用水、隔绝式自救器及急救箱、照明设施、工具箱、灭火器
等辅助设施。
(6)通信联络
矿井调度通信系统为杭州北辰天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
单位及井下各单位均已安设直通调度监控中心的直通话机,井
-7-
全应急广播调度系统,井下安装主音箱15台,副音箱2台,
在矿井遇有险情时可以向井下下达安全指令,引导人员安全撤
离。
6.提升、运输
矿井的运煤系统由主立井6吨箕斗和主皮带下山皮带组成。
主立井提升机型号为2JK-4*1.8E,电机功率1250Kw,使用φ
43mm钢丝绳。矿井皮带大巷装设两部带式输送机,一部为
DTL120/200/2×315型带式输送机,胶带宽度1200mm,带速
2.5m/s,电机功率3×315Kw,装设有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
一部为DSJ100/63/2×75Kw型带式输送机,胶带宽度1000mm,
带速2m/s,电机功率2×75Kw,装设有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
置。
主下山安装两部皮带,一部DTL120/200/2×315型皮带,
电机功率为3×315Kw,皮带长度共计1450m,一部为
DSJ100/63/2×75Kw型皮带,电机功率2×75Kw,皮带长度共
计588m;主上山安装一部为DSJ100/63/2×75Kw型皮带,电机
功率2×75Kw,皮带长度共计1335m。副立井采用JKMD-2.8×
4ZⅠ型多绳摩擦绞车,配备φ43mm钢丝绳和500Kw的直流电机,
全额直流控制。2330综采面煤通过皮带运至主下山皮带到井下
煤仓,5240综采面煤通过皮带运至主运输皮带到井下煤仓。
7.瓦斯抽采
地面建有瓦斯抽放泵站,分高、低负压分源抽放,高负压
-8-
系统安装2台2BEC67型水环式真空泵,抽放主管为φ520×6mm
螺旋钢管;低负压系统安装2台2BEC72型水环式真空泵,抽
放主管为φ720×6mm螺旋钢管。
回采工作面采用本煤层预抽和高位巷抽采瓦斯,老空区采
用闭墙埋管抽采瓦斯。矿井混合瓦斯抽放量305m/min,抽放浓
度5.65%,瓦斯抽放纯量28.68m/min,瓦斯抽采率64.2%。
玉和泰煤业董事长为李贝成,下设矿级管理机构。矿长魏
助理王小刚,机电矿长李飞祥。设安全、通风、机电、生产、
调度、地测等6个职能科室;8个队组:探水队、通防队、机
运队、维修队、综采队及3个综掘队。共有职工788人,其中
二、事故工作面(2330综采工作面)情况
(一)概况
2330综采工作面切眼沿3#煤层倾向布置,顺槽沿3#煤层
走向布置,均沿煤层顶板掘进成巷。两顺槽均为矩形断面,采
用锚网配合锚杆、锚索联合支护。顺槽长度2060m,切眼长度
166.7m。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工作面采用一部MG170/410-WD型采煤机组落煤,一部
-9-
SGZ-630/400型刮板机运煤,布置113架ZY3200/12/28型掩
护式液压支架。顺槽采用1部SZB-730/75转载机、2部
DSJ-80/20/2*55皮带运输机运煤,正、副巷顺槽机头、机尾处
正常作业时,人员不许跨越电缆槽进入煤壁区作业;当检
修采煤机、刮板运输机或铺网、观测顶板人员确需进入煤壁和
跨过电缆槽作业时,首先用长把工具敲掉煤帮和顶板上的危矸,
采煤机停电并打开离合器,运输机停电闭锁,保证支架支护到
帮,并设专人监护顶板。
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5日,玉和泰煤业自查
14次,查处隐患174条。所查隐患已全部整改。
(二)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安泽县安监局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5日共检
查玉和泰煤业7次,共查处66条隐患,所查隐患已全部整改。
四、事故经过、救援过程及事故报告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9年1月5日中班(14:00—22:00),2330综采队共出
勤16人。12时30分,综采队队长崔会峰召开班前会,安排
2330综采面进行正常回采作业。大约13时30分,全班人员下
-10-
井,于14时许到达2330综采工作面并进行现场交接班。14时
30分,开始生产作业。
19:50分许,清煤工陈王平在70#综采液压支架附近清煤,
带班长孟红亮从他身边走过,发现前方支架(回风巷方向)顶
板掉渣,就叫停了刮板输送机,到前面支架处(82#和83#支架
间)趴在电缆槽上侧身观察顶板。
20时许,陈王平听到哗啦一声,见刮板输送机上有亮光,
就马上跑过去,发现孟红亮侧趴在82#和83#支架间刮板输送机
电缆槽上。
(二)救援过程
陈王平迅速去65#支架处叫清煤工吕建强,吕建强又叫来
在52#支架处的拉架工副班长范德生,3人一起到事故地点,发
现孟红亮的左手被石头压住了。3人开始搬石头,这时20#支架
处拉架的支架工齐永宝过来加入救人。他们4人把孟红亮从刮
板机上救出后,发现他的手上、头上有血,就用棉纱对伤口进
行了临时包扎,做了简易止血。
陈王平、范德生、吕建强、齐永宝把孟红亮从工作面抬到
其他人做了一个临时担架,由当班职工轮流抬孟红亮出井。21
时10分许到达井口,随即将孟红亮抬上等在井口的救护车上,
送往古县人民医院。途中与已联系的120救护车相遇,将伤者
转到120救护车上。21时55分许到达古县人民医院,对伤者
-11-
进行了检查,经头部、手部包扎并输液后,按医生建议送往临
汾市人民医院救治。23时30分许到达临汾市人民医院进行抢
救。1月6日1时8分,医院宣布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报告
室作了汇报;1月6日1:54分,玉和泰煤业向安泽县安监局报
告了“1名工人死亡”情况;1月6日2:40分,安泽县安监局
向临汾监察分局报告了玉和泰煤业“1名工人死亡”情况。
时,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事故上报存在迟报情节。
五、事故现场勘查
(一)地面勘查情况
经查证综采队1月5日中班班前会会议记录和井口出入井
人员登记表,综采队入井人员为16人;死者孟红亮参加了该
(二)井下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1.事故地点
经参与救援人员范德生介绍,事故地点在2330综采面82#
和83#液压支架间刮板机电缆槽上。
2.事故地点勘察
现场勘查时,81#
-83#液压支架正前方揭露落差为0.2m的
断层,漏顶空间达到1.12m3(长3.2m、高0.5m、深0.7m),
-12-
82#液压支架护帮板处于收回状态。经测试82#液压支架护帮板
不能顺利打开。
3.现场照片
-13-
-14-
(四)事故地点认定
经调查,认定事故地点为:2330综采工作面82#和83#
支架间刮板输送机电缆槽上。
(五)事故类别
根据煤矿伤亡事故分类规定,本起事故为顶板事故。
六、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7.3万元。
七、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孟红亮违章作业,在82#支架护帮板未打开情况下,未进
行“敲帮问顶”,空顶冒险作业,被冒落的石块砸伤其头部和
左手,头部受到严重损伤致其死亡。
2.间接原因
(1)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82#液压支架护帮板开启
不灵活,且工作面多处液压支架护帮板缺损严重,存在事故隐
患。
(2)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事发当班工作面没有安全员
现场盯班或巡查,现场存在“违章作业”行为。
-15-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安
(4)安泽县安监局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二)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本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八、责任划分与处理建议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
安全生产工作。违章作业,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其已死亡,故不予追究。
(二)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行政处罚人员共15人
2.杨文,男,28岁,群众,大专学历,事故当班安全员,
负责当班矿井安全检查工作。未及时发现并制止综采工作面工
人存在的违章作业行为,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
条规定,撤销其安全员资格证;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
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给予警告、对其处以人民币5000
元罚款。
3.崔会峰,男,50岁,群众,中专学历,综采队队长,负
作疏于管理,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16-
定》第十二条规定,撤销其队长职务。
4.毕彦平,男,51岁,大专学历,群众,机电科科长,负
责机电管理工作。机电管理不到位,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不完
好且操作不灵活,且工作面多处液压支架护帮板缺损严重,对
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规定,对其罚款5000元。
5.刘超,男,32岁,本科学历,群众,生产技术科科长,
规程未落实到现场,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6.郭卫东,男,45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安全科科长,
负责矿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监
督检查不力,反“三违”力度不够,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
要责任。
7.王小刚,男,36岁,大专学历,群众,矿长助理,协助
为当班带班矿领导。未认真履行带班矿长职责,对当班工人存
在的违章作业行为未予发现并制止,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
-17-
条规定,对其罚款10000元。
8.李飞祥,男,29岁,本科学历,群众,机电副矿长,负
责矿井机电管理工作。机电管理不到位,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
不完好且操作不灵活,工作面多处液压支架护帮板缺损严重,
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撤职处分。
9.丁梁,男,33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生产副矿长,
负责矿井生产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规定,
现场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撤职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李云凯,男,33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安全副矿
长,负责矿井安全管理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排除2330综采工
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根据《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其罚款10000元。
11.魏军太,男,54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矿长,负
-18-
责矿井全面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职工安全教
育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
有重要责任;对事故迟报负有直接责任。
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
规定,对其罚款8.27万元(上一年实际收入13.788万元×
60%=8.27万元)。
12.李贝成,男,43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玉和泰煤
业董事长,负责玉和泰煤业全面工作,为玉和泰煤业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管理不
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
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3.宋王平,男,49岁,大专学历,群众,安泽县安监局
驻玉和泰煤业安监员,负责玉和泰煤业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
该矿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对这起事故的发
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定》第八条规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14.马洪亮,男,36岁,本科学历,群众,安泽县煤矿“五
-19-
人安全监管小组”组长,负责玉和泰煤业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
有重要领导责任。
定》第八条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5.樊云峰,男,42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安泽县安
监局煤炭安全股股长,为玉和泰煤业包矿责任人,带领“五人
小组”对玉和泰煤业进行安全监管。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隐患排查不深入,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16.王双喜,男,53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安泽县安监
通三防”管理工作。对玉和泰煤业安全监管检查不到位,对这
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向安泽县安监局作出深刻检查。
(三)对玉和泰煤业实施行政处罚的建议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建议对玉和泰煤业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
六条第(一)款规定,对玉和泰煤业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人
-20-
民币罚款。
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规定,建议暂扣玉和泰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
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第四
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对玉和泰煤业实行整顿恢复机制。
(一)玉和泰煤业要深刻反思事故教训,牢固树立“装备
保安”理念,强化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提升装备保安水平;加强
位安全操作技能,不断提高职工责质和安全意识,增强职工自
提高班组长安全意识及业务素质。
(二)玉和泰煤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
生产管理权限,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人负
责监督管理,规范两人及以上配合作业的安全相互保障责任共
同体,形成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机制及“自保互保联保”三位
一体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消除安全管理上的漏洞。
(三)安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本次事故组织全
县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风险点预
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