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乱搭配险种强行购买:交强险和三者险是必须的,其余如车损险、玻璃险、盗抢险等可按需选择。但很多商家会捆绑销售,要警惕这种情况。
-误导车主投保: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等车主可能愿意买,而新车自燃险、私家车货物险等可不买。但有些代理人不解释清楚或误导车主,导致车主买了不该买的保险。
-诱导超额投保或重复投保:汽车经销商为多赚代理费可能诱导车主这样做,但保险公司赔付是按实际出险情况,多投也不多赔。
-留意代理人是否私下扣了保费:要找正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防止代理人扣下保费。
-保单以假乱真:拿到保单后要认真核对,如单证第三联的用纸、防伪底纹、监制字样等,不符则拒绝签字。
-定损维修以次充好:即使在4S店定损维修,也要注意是否使用非原厂正厂原件。
-保险人员“身兼多职”:有些保险人员既拉客户又定损,还与修理厂合作,可能损害车主利益。
-避免“全险”误区:“全险”不是法律概念,各公司“全险”不同,且上“全险”不一定全赔,要注意理赔范围界定。
-涉水险并非都要单独买:部分保险公司车损险涵盖涉水险等附加险种,可按需选择。
-合理确定车辆承保价值:新车保险按实际销售价格,续保按当前新车或二手车销售价格,别超额投保,以免浪费钱。
-老龄车上保险:车损险投保可能困难,残值确定模糊、维修配件少,但交强险和三者险不受影响。
-注意特别条款:投保前要清楚特别条款,如盗抢险生效日期、行驶范围、保险受益人等,避免日后麻烦。
-盗抢未遂不赔付:车辆主体未被盗走、车内物品被盗等情况,无法得到盗抢险赔付,属刑事案件范畴。
-保险公司无权指定修理厂:发生事故后,责任方赔付,被赔付方可自主选择修理厂,对方及保险公司无权指定。
-购买不计免赔≠全赔: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车辆超载等会加扣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
-趁保险到期之前出险修车影响保费:看似不影响当年保费,实则会影响后年保费,减少优惠或导致保费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