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款人寿保险产品,期满可领取期满金,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
3、产品信息
投保年龄:出生30天-50周岁
缴费方式:3/5/10年交
保险期限:60/70/80周岁
犹豫期:10天
(1)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已支付的保险费。
(2)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或全残保险(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①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已支付的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②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41周岁(不含41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已支付的保险费×160%;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41周岁但未满61周岁(不含61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40%;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61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您根据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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