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各学院参与“学生平安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投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包括新生与老生)
二、投保方式:
1.学生平安险:(1)新生结合学制一次性购买三年的学生平安保险;(2)老生结合剩余在校就读的年限购买平安保险。
2.居民医疗保险:所有在校研究生均可购买2023年居民医疗保险,一年一买。
三、保险服务方案说明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将提供一致的人身意外险方案。具体保险方案见附件4(学生平安保险投保告知已集中发放给各学院)。
2.保险费用标准:(1)学生平安保险,50元/人/学年(2022级新生150元/人,保障年限3年,其他年级需缴费用依据在校剩余年限计算);(2)居民医疗保险2023年的缴费标准为350元/人/自然年。
3.保险有效期:(1)学生平安保险自购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购买自然年内(或毕业离校);(2)居民医疗保险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投保组织程序:
5.集体参保。研究生工作部将金额与参保名单核对无误后,统一转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账户和黄石市居民医疗保障局进行投保。
五、工作要求
(1)附件1需按格式填写完整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周钰(该表的表2中有数值对照);
(2)附件2与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周钰,附件3纸质档需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学生平安保险投保告知的下联,前期已发放到学院,所有同学均须提交投保回执,如参保则在回执上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即可,如不参保,需填写完个人信息后注明“本人自愿不参保”。学院统一将填写完成后的回执交至研究生院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