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规定,为确保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工作办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9人组成,设组长2人,委员7人。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娟于文广
委员:刘素春陶晓华于新亮黄守坤孙秀清杜鹃范红丽
二、推免生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办法,保险学院推免生名额为9人。
三、推荐办法
(一)综合考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等因素,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注重加强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二)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
(三)推免生资格和推免生考核办法参照《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执行。
(四)“研究生支教团”全校单列7个名额由校团委负责遴选。
(一)9月9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分配并下达推免名额。
(二)9月13日,学院将推荐工作小组名单和本学院实施方案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在学院内公开。名单和方案报送教务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9室)。
(三)9月13日,校团委将推荐工作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在全校公开。名单和方案报送教务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9室)。
(四)9月14日,学院确定并公开符合学院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电子版表格见学校推免办法附件),同时提交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五)9月15日,学院对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完成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工作并将结果在学院公示。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名额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顺次递补名额人选。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9室)备案。
(七)9月25日前,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将推免生名单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八)校团委负责取得推免资格支教团学生的网上报名、签署协议等后续系列保障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学院推荐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本学院推荐工作,依据推荐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学院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工作的政策和推荐办法,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公示公开推免生名额、过程性结果、咨询申诉渠道及其他学生应知的各类工作信息。
(三)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和学校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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