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产品保障责任范围以保险福利表中所列明的保险责任为准;若保险责任未于保险福利表中列明,则保险人不承担该项保险责任。
2.入保年龄为15天至65周岁,续保最高年龄至99周岁,直付计划未成年人可单独投保,非直付计划新燕宝被保险人可单独转保。投保年龄在55岁以上需提供近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需要的检查报告如下:常规血液和胆固醇检测、身高/体重指数检测、静态血压检测、尿检、心脏检查、心电图、其他主要器官功能检测,以及X光线胸透视。
3.主被保险人的配偶或子女(投保时应不超过21岁;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年龄应不超过26岁)可作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
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职业为律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高风险职业从业者,需经核保确认后方可投保,否则不予承保。
5.续保
6.退保规则
(1)未发生理赔:退还金额=未满期净保险费。其中,净保险费=(1-25%)*总保险费。
(2)发生理赔:退保不退费。
(1)所有住院治疗;
(2)任何需要全麻下进行的门诊手术;接受癌症治疗以及血液或腹膜透析;
(3)购买或者使用非一次性耐用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胰岛素泵及其配套器械;
(4)牙科意外伤害修补治疗;
(5)合同约定的大型检查检验项目,及所有超过8,000元的项目;
(6)任何“赴异地就诊交通费”、“紧急医疗转运费”、“临终关怀费”,“遗体遣返或就地安葬费”责任中包含的项目。
9.责任免除
下列症状和治疗不属于承保范围:(1)康复治疗和专业护理费;(2)非特定意外导致的门诊医疗费用;(3)同行人员交通费;(4)同行人员住宿费;(5)保障区域外紧急医疗保险责任;(6)既往症医疗费用;(7)体检费;(8)疫苗接种费;(9)牙科医疗费(不含紧急牙科治疗费用);(10)眼科医疗费;(11)中医治疗费。
以上仅为部分责任免除内容,详细的责任免除,请参见保险条款及生效的保险合同。
10.本保险除外的医院、机构、设施、诊所等(统称除外医疗网络)和医生名单:
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所有医疗机构;山东省威海地区所有医疗机构;山西省运城市所有医疗机构;辽宁省铁岭市所有医疗机构;河北省三河市、青龙县、廊坊市所有医疗机构;山东省禹城市所有医疗机构;河南省信阳市所有医疗机构;四川省宜宾市所有医疗机构、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滨海区、静海区所有医疗机构;山东省烟台币栖霞市所有医疗机构、河南省所有医疗机构、江苏省徐州市所有医疗机构。
11.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全球医疗保险(2023版A款)条款中“境内异地就医交通费”及其具体描述调整为:赴异地就诊交通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病情需要须赴异地(异地指日常居住地所在县、县级市、区、旗以外的地区,下同)进行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赴异地住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交通费用限民航客机、客运轨道交通工具、营运汽车以及客运轮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