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批改规则(1)本产品属于短期保单,仅支持操作批增、替换(已出险雇员不支持被替换)和变更保单信息,不可操作批减和退保。
(2)批增的计费标准:投保人要求批增,应按月费率计算保险费,承保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自然月)。
(3)批增:收费=工种年保费xN/12(N为批改生效日至保单截止日剩余月份数,不足一月按一月计)
(4)换人操作:在保单有效期内,同一雇员加入本保单的次数≤5次。
(5)保障期限为1个月的保单不可操作换人保全
(6)已出险赔付后的雇员不可操作换人保全。
(7)一个保全批次,只能同时做一种类型的批改(加人或者替换)
(2)线下对公转账:
生效日规则为:必须在生效日前一工作日的下午17:00前上传凭证,如超过该时点未上传付款凭据则对应的批单无法上传凭证(可转线上支付),未在生效日前完成实收的批改须作废,重新录入批改内容。
若涉及个人代付:(1)新单保费在2万元以下(不含),如果在转账时备注摘要信息“代**公司支付保费”字样(**公司为投保单位全称),可凭付款凭据截图和摘要信息,免交代付证明;(2)新单保费在2万元(含)以上,须上传付款凭据截图+代付证明(内附支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注:工作日17:00前上传的批改支付凭证,保司当天实收,工作日17:00后上传的批改支付凭证,保司下个工作日实收。单笔或累计保费达到20万以上(含),提供客户信息采集表(非自然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个人以现金方式支付保费超过1万以上(含),提供客户信息采集表(非自然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支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理赔服务1.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拨打95500报案,如超出48小时报案,能核实事故真实情况的,保险人有权加扣30%的免赔率;如超出48小时报案,致使保险人无法核实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保险人有权拒赔。
2.理赔超过1万,需另提供反洗钱材料的电子件:
赔款支付法人:客户信息采集表(非自然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赔款支付自然人:除上述资料外,再提供客户信息采集表(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大道57号海南农垦商业中心B座南楼20层非车险理赔部。请将理赔材料请用快递(建议顺丰快递)邮寄至上述地址(到付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