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Xiamen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由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环绕厦门湾,依山傍海,风景秀丽,被誉为全球美丽的大学之一。
学校建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设有研究生院、6个学部以及34个学院(直属系)和17个研究院。1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进入全球1‰。2022年,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教育学共6个学科入选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现有专任教师近30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比75.1%。共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3人。现有在校学生4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1000余人、硕士研究生19000余人、博士研究生5000余人。
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已与境外265所高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已在五大洲的12个国家建设14所孔子学院,一个中国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和42个孔子课堂,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中承建数量多、孔子学院分布广的中方合作院校之一。2014年7月,马来西亚分校奠基,厦门大学成为中国首个在海外建设独立校园的大学。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资格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截止2024年9月1日前),身心健康,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3.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各项目年龄及其他要求。
(三)语言水平要求
1.中文授课项目:
(1)人文社科、经管法和艺术类专业:需达到HSK5级210分及以上。
(2)理工医类专业:需达到HSK4级210分及以上。
(3)前置学历以中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学校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代替HSK证书。
2.英文授课项目:
(1)新托福(TOEFLiBT)80分及以上(托福机构代码C310)或学术类雅思(IELTSAcademic)6.0分及以上。
(2)前置学历以英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学校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代替托福或者雅思成绩。
(3)以英语作为官方语言国家的申请者,免交英语语言水平证明。
三、申请程序
四、申请材料
1.护照首页扫描件(普通护照,且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后)。
2.出生证明。
3.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4.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1)本科和硕士阶段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完整成绩单。
(2)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预毕业证明和在校期间成绩单,并于2024年9月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
(3)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5.语言水平证明(参照申请条件中的“语言水平要求”)。
6.两封副教授及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须包含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附推荐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7.学习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内容为自我介绍、学习经历、学习目标、研究计划和职业规划等。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中文书写,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英文书写。
8.个人简历。
9.接收意向函。取得导师签署和学院盖章的接收意向函者优先录取。
11.国际学生经济担保书及其他担保材料扫描件。奖学金申请者也需提交经济担保书。
12.无犯罪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
注:
2.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各类表格、文书、证明等如为中英文以外的其他语言,除原件外,还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3.申请人无需邮寄原版纸质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我校有权要求申请者邮寄原版纸质材料作进一步审核、确认,不论终录取与否,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招生专业
1.中文授课博士专业:
2.英文授课博士专业:
六、录取选拔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者的国籍身份、学历学位、专业基础、语言证书、研究计划、推荐意见和健康状况等方面。
2.学术审核:各招生院系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学术审核,含申请材料书面评审以及对书面评审通过者的远程笔(面)试(可能采用的即时通讯软件类型以各招生院系通知为准),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语言交流能力、学术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七、学制、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
1.学制:4年;
2.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8年;
3.秋季学期入学(一般为9月份),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环节,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八、留学费用
(一)报名费:400元人民币。
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不予退回;未按时支付报名费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学费(人民币/学年)
注: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前3年需缴交学费,第4年免费。按学年收费,以人民币收取,不含教材费。以上学费标准若有调整,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其他费用
1.住宿:
(1)学校在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各设有国际学生公寓,思明校区为2人间、翔安校区为套间式公寓(每个套间内有四个两人间)。房间一般配有床、桌椅、衣柜、空调、热水器、卫生间(套间式公寓按套间配备)、网络(费用自理),并配有自助洗衣机、烘干机等公共设施。
(2)校内公寓床位资源有限,将优先安排奖学金包含住宿补贴的学生入住。
(3)床位资源富余情况下,将开放给其他无住宿补贴的奖学金生、自费生申请入住,住宿期限不超过当学年度的6月30日。住宿费标准一般为:思明校区35-65元/天/人,翔安校区1600-4000元/学年/人,具体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4)国际学生住宿校内须按规定缴纳水电费,具体收费方式和标准详见《新生入学须知》。详情可咨询:+86(0)5922180501(思明校区),+86(0)5922886252(翔安校区)。
(5)未申请到校内国际学生公寓的学生,请在来校报到前自行联系好校外的住宿地点。思明校区周边的房租大约2500元/间/月。
(6)部分中国政府奖学金新生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涵盖住宿补贴的学生)如放弃校内免费住宿资格,申请校外住宿,可按照规定向学校申请相应的住宿货币化补贴。具体以当年新通知为准,详情可咨询:+86(0)5922183606。
2.伙食费:1000-1500元人民币/月。
3.保险:为了保障在华国际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国教育部的规定和学校国际学生管理的要求,国际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国际学生团体综合险,费用为800元人民币/人/年。具体的保险事项详见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
九、奖学金申请与评审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A类项目
1.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
2.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专项计划(MOFCOM)
重点资助受援国中青年友华人士来华攻读英文授课研究生学历学位,申请者一般可于每年5月底前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申请。
3.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
资助东盟成员国具有工作经验的青年专业人士来华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或短期进修或开展短期团组研修项目。申请人一般可于1月初至4月初向本国菁英奖学金主管部门(ACYLSnationalfocalpoints)提出申请。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项目
1.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厦门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院校,面向全球招收该项目的奖学金生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2.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
(三)“新汉学计划”博士生项目
(四)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五)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
(六)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新生奖学金
1.以上奖学金项目的申请办法将根据奖学金主管部门新通知修订,具体可访问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的“奖学金项目”。
十、监督申诉和违规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学历生招生)
传真:+86(0)5922180256
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受理汉语进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