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侵害农作物、林下经济作物,群众损失谁来补偿?目前,江西省有44个县(市、区)先行先试,通过为辖区内农作物、林下经济作物等购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增强农户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这是记者9月10日从省林业局获得的消息。
日前,铜鼓县永宁镇钓鱼村黄精种植大户王遴祥、温秋章,因合伙种植的5000余株黄精遭受野生动物的侵害,经保险公司定损后,获得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款2.1万元,这是该县购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后发放的首笔补偿款。
近年来,铜鼓县充分依托生态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但野猪、猕猴、野兔等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居高不下,林下经济作物受侵害时有发生。铜鼓县林业局统筹40万元资金,于今年3月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为全县范围内的农作物、林下经济作物等购买保险,以此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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