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工作需要,对来集团工作的派遣人员雇主责任保险服务采用校内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雇主责任保险服务
预算金额:299,000.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服务地点:吉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二)服务内容:为员工在保险期限内做跟工作有关的事务时发生意外提供赔偿保障,包含上下班途中的意外责任。
(三)服务要求:
1.本次采购合同为开放式合同,参保人员可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作无限次数增减或替换;
3.被保险人员出险后离职或离职后提出出险的但有证据证明该险是在工作期间内发生的,该人员被新进人员替换后仍享受保险待遇。
(四)合同期限:2024年1月17日起--2025年1月16日止。
(五)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参保人次分批付款,总结算金额不超过29.9万元。
(六)保险保额及人数
1.每人死亡伤残限额不低于20万元(含)。
2.每人医疗费用限额不低于4万元(含)。
3.参保人数(约):1609人,具体人数以合同签订当月实际在岗人数确定。
(七)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投标报价、合同期间价格调整
1.保费最高限价185元/人。
2.投标单位按照每人死亡伤残限额不低于20万元(含),每人医疗费用限额不低于4万元(含)保费金额进行报价
元/人(每人医疗费用按合理费用不低于在医院治疗费用80%比例报销)。
3.保额报价:每人死亡伤残限额万元(含)(不低于2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限额万元(不低于4万元)。
4.新增加人员保险费计算,以参保当月至合同结束按月计算保险费用。
五、履约责任
(一)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员工因从事本单位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导致受伤、残疾或死亡,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公共交通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3.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七、磋商文件要求
1.供应商须应按照A4纸(210*297MM)规格准备一套书面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方式为胶粘装订(皮纹纸封面)。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每套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副本必须编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对于没有格式要求部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7.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予退还。
8.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装订须胶装牢固。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对供应商采用活页等装订方式可能引致磋商响应文件的拆散、缺失和换页等,都不承担责任、视为无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