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目的嘛,主要是将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沉淀资金盘活,更好发挥医保共济的作用。
有朋友就来问了:医保卡给家人用,买保险还会像以前一样受影响吗?
在解答问题之前,我们先厘清一个概念哈。
政策规定的是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直系亲属买药或看病用。
但政策传着传着就走偏了,很多人直接理解成:医保卡可以给家人共用。
“医保卡个人账户给家人用”,和“医保卡给家人共用”,这两个概念的差别大得去了。
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属于个人的财产,以前是个人专款专用,现在是可以和家人共享、专款专用;
而医保卡给家人共用概念更广,不仅仅是涉及到个人账户的钱,还涉及到医保统筹支付(即医保报销)。
如果家人用你的医保卡挂号就医,且发生了医保统筹支付,这就成了“骗保”行为,是违法的。
所以再强调一下:
是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而不是医保卡家人共用。
至于个人账户怎么给家人用,各个地方的政策应该不一样。
有些地方已经出台了具体实施政策,如南京:
它的要求是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且共济的家人必须是当地职工医保参保人,并需要提前办理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指定转入的职工医保卡号)。
个人感觉南京这个实施细则,和我们期待的不一样,共济范围太狭隘。
因为很多职工医保的家人不一定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也可能是居民医保啊,按照南京的政策,居民医保的家人就没法享受共济。
既然医保卡个人账户开放给家人看病买药用,又不涉及到医保统筹基金,只要绑定好直系亲属信息,他们就医时用个人信息挂号,结算时用我的医保卡刷卡代支付,是不是更妥帖些?
不知道其他地区政策会如何,期待更人性化一点吧。
既然现在政策明确医保卡个人账户可以给家人看病买药,那是不是今后有医保卡外借情况,买保险都不会受影响了呢
当然不是,还是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在医院看病或买药
这种情况,要看各个地方对医保卡个人账户给家人用的具体政策。
按照南京的政策,将医保卡个人账户多出的余额转入到同是职工医保的家人,仅绑定关系的家人使用,对持卡人的投保不会有影响。
假设有地方还允许个人账户为居民医保的家人刷卡支付,只要就医挂号用家人本人医保卡,系统留下的就医记录是家人,也不会影响医保卡刷卡持有人买保险。
对投保有影响的,是将医保卡借给非绑定关系的家人(或者他人)直接挂号就医,这种情况的就医记录会算到持卡人头上,就会直接影响持卡人买保险。
这种情况很多保险公司不接受核保、直接拒保;
部分保险公司愿意接受核保,那就需要提供体检记录证明个人健康没有就医记录的情况,流程会比较麻烦。
另外,如果医保卡外借涉及到医保统筹报销,属于“骗保”的违法行为,会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2.到药店买药
有些自媒体说,用医保卡给家人买药,不管买什么药都不用告知,只要自己符合健康告知就可以直接投保。
但实际情况其实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到药店买的只是普通的感冒药、消炎药等非健康告知问询的情况,确实不会对投保产生任何影响。
但如果买的药涉及到健康告知中的疾病问询,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类疾病,那会比较麻烦。
如果不如实告知直接投保,可能会留下理赔纠纷隐患。将来发生理赔时,保险公司能不能核查到购药记录,会不会因此给出拒赔都是未知数。
如果选择如实告知,这种情况有的公司嫌麻烦不接受核保,部分接受核保的公司需要被保人提供体检报告证明身体健康。
总之,虽然医保卡个人账户给家人看病买药变成合理合法的事,但如果不按照当地政策给绑定关系的人使用,依然会和以前一样对投保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