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内容,我进行了润色和修正,以下是修改后的文本:
自2007年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发布了旧规范,对于促进重大疾病保险的健康发展、提高消费者对重大疾病保险的认识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革新,旧规范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修订工作势在必行。
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保险业协会联合医师协会启动了对旧规范的全面修订工作,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数据搜集整理分析、国际比较研究以及加强医学专业支持等阶段后,新规范终于形成并于今年10月通过了保险行业及医学专家的评审。
本次修订工作以“科学规范、符合实际、适度前瞻”为总体原则,具体体现在坚持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数据分析和量化评估为依据等“五个坚持”,本次重疾定义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增加病种数量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等。
具体来看:保障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展,在原有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等三种重度疾病;其次是对恶性肿瘤等三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并新增了对应的轻度疾病定义;再者是放宽了部分定义的赔付条件并使用更客观权威的标准进行认定减少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最后是对旧规范中部分描述进行统一和标准化修改消除消费者的困扰。
贾飙指出新规的实施对于保险业和消费者都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各保险公司严格执行新规加强销售管理严禁销售误导等行为并确保业务平稳有序发展,邢炜表示此次重疾定义修订是保险业服务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行业回归保障本源、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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