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朋友圈里车险中介公司晒出一条信息:车险实名制缴费4月正式实施。记者就此事求证了我市保险行业协会,得到的答复是,4月14日起,买车险投保人亲自“实名”办理,要求保险公司在收取保险费时核对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严禁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其他第三方机构及个人以各种形式垫付保费。这意味着朋友、亲戚、代理营销员代买代缴都将成为过去式。
目前市场有两种垫付手段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汽车保险销售渠道也越来越多样化,确实也存在个别销售不规范的行为。
记者获悉,目前市场上垫付的手段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少数机构及业务员为了争抢业务,为消费者缴纳保费,以生成保单锁定客户。二是一些机构及业务员与不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代理机构开展车险业务合作,部分中介为追逐高额代理收入,将车主投保意愿层层转售、异地投保。
市民张先生非常支持这一政策,他曾经因为追求低价保险,通过电销渠道购买了保险,不过该保险却是保在外地。由于已经保险出单,又加上车辆使用不能“裸奔”,张先生只好通过第三方支付了这笔保险费用。“如果是现在,我肯定会仔细了解清楚保单情况,再亲自去付款了。”
遏制车险乱象,我市将落实车险实名缴费
记者注意到,此次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实名缴费”适用范围是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所有家庭自用车和企事业单位车辆。其中,私家车投保车险,可以使用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现金等方式缴费,使用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方式,必须使用投保人自己的账户。使用现金方式缴费的,投保人到保险公司经营场所内办理投保手续;企事业单位投保车险,可以使用转账或银行票据方式支付车险保费,银行到账金额须与应缴金额一致,付款人与投保人名称一致。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在投保前一定要确认销售机构是否具备保险销售资质,业务员是否具备执业登记信息。同时,主动签署投保单,并进行实名缴费,保护自身权益。“实行在这个新政策后,我的车辆保费会多交吗?”市民陈小姐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来自市保险协会的答复是,投保人的保费多少与该政策无关,而是与车辆型号、出险次数、交通违法情况、安全文明驾驶情况有关。“谨慎驾驶的好车主购买商业保险的时候,能享受优惠。”
保险公司积极筹备提升服务
如果是现金缴费,还需录音录像。“如果投保人与行驶证车主不一致是,投保人及车主双方都要到柜面办理手续。比如说车子是你,投保人是你先生,就是两个人都要到我们保险公司来录音录像,才能交这张保单,说明你确认他帮你缴费的。”
不少车险公司均表示,十分欢迎车险实名缴费的到来,这不仅能方便公司建立有效客户信息库,还是提升保险服务质量的关键,让投保人用最优惠的价格享受优质的理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