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款“防电信诈骗险”近日上线。支付宝销售的这款保险,在首期产品中将中老年群体作为主要保障人群,年满22周岁并且芝麻分在580分以上的用户,可以为自己的父母投保这一保险产品。投保后如遭遇电信诈骗并产生资金损失的,最高可获赔5万元。(9月29日《北京青年报》)
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以限时自首、联合严打、手机号实名、银行账户清理排查、ATM转账延时到达等多措并举,可谓对电信诈骗犯罪最致命的“杀手锏”。有论者认为,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是最大的责任主体,也是最值得依靠的公权机构,只要他们严格按照《通告》的规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电信诈骗必将受到前所未有之重创。相较之下,保险公司推出“防电信诈骗险”,试图给购买保险后遭遇电信诈骗的人做一些补偿,其实起不到什么保障作用,顶多是对受骗者的一种迟到的安慰,如此而已。
还有人认为,如果能想到购买“防电信诈骗险”,就说明已经具备了防电信诈骗意识,轻易不会受到犯罪分子的迷惑或胁迫,轻易不会上当受骗,那还有什么必要购买这种保险呢?这种说法看似有道理,却忽略了购买保险的一种常识:购买人和受益人不是同一人,购买人有相当水平的避险意识,但受益人未必有这样的意识,因此购买保险对受益人来说很有必要。年满22周岁的支付宝用户给自己的父母买“防电信诈骗险”,有点儿像父母给未成年子女购买人身伤害险,都是为了给相对“脆弱”的人群提供一定的保障,你能说后一种保险完全没有必要买吗?
诚然,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是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的最大责任主体和最得力执行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权机构能够承担这方面的全部责任和无限责任。在个人方面,无论是作为普通消费者还是投资者,每个人都应当学习掌握基本的电信和网络知识,对金融、电信、海关、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工作制度也应有必要的了解(很多电信诈骗分子就是冒充这些部门工作人员,以调查、办案需要当事人配合为由行骗),努力提高自己识骗防骗的水平。实际上,给自己或父母购买“防电信诈骗险”,本身也是一种学习识骗防骗知识的方式,或者说是一个提高识骗防骗水平的过程,等到自己和父母都练就了识骗防骗的火眼金睛,确信自己不会上当受骗,这个保险或许就不用再买了,同时也说明之前买这个保险确实买得值了。
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需要公权机构高度协同联合作战,也需要公民个人和市场手段的积极参与。公民、市场与行政力量、司法力量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对电信诈骗的综合治理。(萧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