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平安医疗保险须知(简称:学平险)
本科生:200元/四年研究生150元/三年博士生:150元/三年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武政规〔2009〕10号)第32条的规定,商业医疗保险可以作为大学生医保的补充保险,大学生参加医保后再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医疗保障水平。
2012-2014级学生平安综合保障保险金额及责任
保险项目
保额
保险责任
1、疾病住院医疗保障
6-10万元/人/年
对社保赔付后剩余部分按照55-90%(起付线以下及社保赔付后的符合社保规定的个人自付部分)赔付。
2、意外伤害身故保障
1-2万元/人/年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至身故全额给付保险金
3、意外伤害残疾保障
10000元/人/年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至残疾,按《残疾程度给付金额比例表》给付保险金
4、意外伤害烧烫伤保障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至烧烫伤,按《烧烫伤面积给付金额比例表》给付保险金
5、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3000元/人/年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一次事故中超过50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6、疾病身故保障
20000元/人/年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全额赔付
1、学生医疗保险索赔手续须知:
2、理赔资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银行卡复印件1份(中国银行)、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医保结帐发票原件(复印件加分割单原件)、诊断证明原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