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索赔请求后,也应当及时进行核定,事故情况复杂的,也得在三十天内作出核定。
而且保险公司一经核定,发现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就需要在达成赔偿协议后的十天内进行赔偿,发现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也需要在核定后的三天内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保险理赔一般有现金赔付、修理补偿和直接索赔三种方式。
1.现金赔付是指保险公司将赔付款项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
2.修理补偿是指被保险车辆损失修复后,由保险公司支付修复费用;
3.直接索赔是指被保险人无需先自行出资修理,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不产生费用负担。
哪种方式更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保险公司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保险金;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方式和理赔程序向其支付保险金,或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金的赔偿服务。
总之,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赔方式,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理性进行判断和选择。
1.报案。投保人应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热线服务报案;
2.查勘、定损。事故发生地就近的保险公司网点工作人员进行查堪和定损;
3.核价、核损。赔案应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4.投保人将理赔资料递交到保险公司网点,由工作人员将资料上传至车险理赔工作管理系统中;
5.理赔人员从接收到材料开始进行审查、理算、核赔;
6.投保人可到就近网点领取赔款,或通过转账方式获得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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