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月自动扣款日期为1月10日至1月18日。
(二)2月自动扣款日期为2月8日至2月19日。
(三)3月自动扣款日期为3月10日至3月16日。
(四)4月自动扣款日期为4月12日至4月16日。
(五)5月自动扣款日期为5月10日至5月14日。
(六)6月自动扣款日期为6月10日至6月16日。
(七)7月自动扣款日期为7月12日至7月16日。
(八)8月自动扣款日期为8月10日至8月16日。
(九)9月自动扣款日期为9月10日至9月16日。
(十)10月自动扣款日期为10月11日至10月15日。
(十一)11月自动扣款日期为11月10日至11月16日。
(十二)12月自动扣款日期为12月10日至12月16日。
每个月的5日至25日办理。
2.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
3.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4.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身份证复印件,转移的还需要原来的手册个人编号.有的地区还要报电子版信息人员增加表,劳动合同如果新增人员原已在本地参保,属企业的由医保所依据身份证号码直接确认、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如果新增人员原属异地参保。事业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统筹的对象包括所有职工,需要填写人员增减表。属个人参保的须提供缴纳发票复印件确认,就能续缴,在当年内由本单位将缴纳费用补偿给个人;属个人参保按年缴纳的须提供缴纳发票复印件确认,提供个人身份证和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需要填写人员增加表、工资发放凭据复印件,单位直接增人缴纳,然后由单位缴纳保险及扣缴个人部份,属企业的由基本养老保险所依据身份证号码直接确认、企缴和个体缴纳等管理机构,增加的是在职人员,只要原单位减员,未签订合同的提供工作证件,就能续缴。
2021年社保从1月份开始没有减半了
1、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减少审核表》;
3、非正常户企业下的员工,个人办理停保的,需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表明自行停保意愿,并签章确认;
4、办理死亡减退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以查询哦通过“上海人社”APP可以查询2011年至今已记载的每个月的缴费记录。查询方法如下:
01下载安装“上海人社”
03点击首页“CA”证书管理,申领CA证书。如果已经申领过,就不需要重复申领啦。
05选择“社会保险”-“城保缴费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查询。”
这样就能查到从2011年起至查询时系统已记载的缴费情况啦。
以山东省的情况来回答这个问题,2021年个人社保缴费基数是9月份确定的,比之前1到8月份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每月上调了289元。当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单位统一申报缴纳和以个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缴纳基数是一样的。
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外,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中明确指出,需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新政的实施能方便广大异地就业人员接续保险、维持社保缴费年限,方便就医。
不是。
个人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要交满6个月才能够住院报销,就是因为首次缴纳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有6个月的等待期,过了等待期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就可以得到报销,等待期内发生一些医疗费用都是不能够进行报销的,这也杜绝了一些人抱着侥幸的心态,没病的时候不去参保,认为自己不会患病,不需要医保,等到患了病的时候才去参保,因为如果没有等待期,缴了就能够医疗报销的话,那么是很少有人积极主动的去参保的。
一般情况下,由公司代为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月缴费,次月便开始生效。而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一部分门诊费用,但是住院费用需要6个月以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