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带来了诸多政策调整,具体如下:
交强险方面,责任限额大幅提升。原交强险保额是12.2万元,现死亡伤残赔付额度调整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调整为1.8万,财产赔付仍为0.2万。无责任赔付限额也按相同比例调整。这能更大程度保障第三方在意外后的权益,降低车主成本。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调整。起投额从5万元变为10万,最高可投保到1000万。提高投保额度顺应社会经济发展,降低对第三者伤害带来的经济损失。
车损险责任范围调整。将全车盗抢险、单独玻璃破碎险、自燃险等附加险归并到车损险责任范围,简化了投保人认知,降低理赔纠纷。
增加车辆增值服务附加条款。如新能源汽车保险,以及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险示范条款。
调整无理赔优惠条款力度。优惠额度从最高30%扩大到50%,考虑赔付记录范围从一年扩大到三年,降低偶然赔付消费者费率上调幅度,降低投保人用车成本。
下调手续费比例上限。商业保险费用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构成,原来商业车险附加费用上限是35%,现调整为25%,保费下降,给投保人带来优惠。
推行车险实名制并推广电子保单。简化客户投保流程,提升效率,有效降低成本,同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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