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扶贫+保险”的工作模式,建立我县精准防贫长效机制,构筑防贫对象致贫返贫的“拦水坝”,使防贫保险落到实处,同时
防贫责任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在防贫对象因保险事故(因病、因学、因灾(含意外事故)、因个人责任无力赔偿、因生产资料损失)发生后,家庭正常生活受到影响,有致贫或返贫的风险。该部分人员可以通过申请防贫保险赔付,恢复日常生产生活。防贫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理赔人群:非贫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
防贫保险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原则上按照防贫对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国家贫困线1.5倍(2019年脱贫标准为3747元/年,1.5倍即5620.5元;2020年脱贫标准为4000元/年,1.5倍即6000元)的标准进行框定。
理赔范围:2019年11月11日之后(含当天)因病、因学、因灾(意外事故)、因赔偿责任、因生产资料损失,所发生的保险事故。
起付线:起付线为年度起付线。
个人申请→收集材料→村委开会评议→乡镇确认→保险公司核实→拟赔付公示→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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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贫对象提供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所有家庭成员页)、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需备注开户行);
3、根据防贫对象发生保险事故的不同情况,各提供相对应的理赔材料,索赔材料清单见附件6;
4、村委会应就申请人员身份是否符合标准、收入是否符合标准开会讨论,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复印件作为理赔申请材料,一并上交。
5、以上材料收集完毕后,经由各乡(镇)扶贫专干初审,分管领导复审,签字、盖章后,由保险公司对材料进行核实调查,审核确认情况属实后,将名单反馈至所属乡镇,由乡村两级对拟赔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照片反馈给保险公司,最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附件1《上犹县精准防贫保险赔付对象情况调查表》
附件2《防贫保险对象收入证明》
附件3《出险通知书》
附件4《索赔申请书》
附件6索赔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二、证明材料
(一)因病(医院盖章):
1、各类医疗报销回执单原件
2、医疗发票(住院结算凭据)
3、疾病证明书
4、医疗费用明细表(用药清单)
5、发票费用明细账
6、出院记录
(二)因学(学校盖章):
1、学生证,在校证明(教务处出具);
2、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发票;
(三)因灾(含意外事故)
1、自然灾害类:灾害导致家庭财产损失的照片、清单、价值证明、村委会出具受灾情况说明;
3、交通事故类: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材料参照“因病”项,涉残须提供司法鉴定报告,涉死亡须提供死亡及火化证明;
(四)因赔偿责任
1、责任证明(政府各职能部门出具);
2、三者财产损失凭据、支付凭证;
3、医疗材料参照“因病”项,涉残须提供司法鉴定报告,涉死亡须提供死亡及火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