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国家或者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子女)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生育险
(注意: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3.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事服务费,医疗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从确定怀孕的那一次检查之后开始算,不是建档之后)
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需要在医保定点医院,特需部、国际部不能报销医事服务费,私立医院如果具备医保报销资质可参与报销部分,所以大家在孕期选择医院也要注意这一点哦~)
1、医事服务费用(挂号费)
无最高上限,不能实时结算,需留好每次产检的挂号收据和发票,后期同门诊产检费一起手工报销。
按实际次数报销,如在某三甲医院一共产检12次,则可报40×12=480元。
2、门诊产检费用
无论特需部还是普通部都可以报销的,最高3000元。比如在北医三院如果特需医生开的B超或化验单在普通门诊楼做的,那也可报销。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两份+加盖公司印章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一份
3.报盘文件,存入U盘,下载后不可修改文件名以及格式
以上材料由产妇所在人力部门提供。
4.从怀孕到生产前的门诊检查费用发票单据原件(挂号费需按照金额单独整理)
5.处方底方原件(仅限有药品费的提供)
6.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原件(仅限发票上位打印费用明细或打印不全的提供)
7.医学诊断证明书(手术档次的诊断)复印件
8.《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仅限异地医疗机构取得此证明的提供,报销时已在本地医疗机构取得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由产妇本人提供。
注意事项:
【1】门诊产检费的票据和费用明细会分为两种:一种是发票和费用明细分开,一种是发票和费用明细在一张票据中。若发票和费用明细分开,一定要让医院打印费用明细,做到发票和费用明细一一对应。
【2】处方药很多是不在报销范围内的,由于北京产检费用的最高报销额度只有3000元,所以处方药底方这一部分可以视具体情况准备。最保险的做法是宝妈们把孕期所有的检查费用票据都按日期保留好。
【3】发票和费用明细不用每一次产检的时候都打印,可以等到生产后准备报销的时候一起到医院收费窗口集中打印。
办理流程:
1.产妇将所有材料在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办理流程。
2.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和《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单位到社保报销。现场申报:每月1日至20日(工作日);网申平台申报:每月4日至25日。
3.社保审批通过后,这笔钱会打到公司账户上,再由公司发放到个人账户,周期2个月左右。
3、住院分娩费用
在京参保在京分娩,持有社保卡和生育服务登记单,实时结算(如单位缴纳了商业保险,员工可以二次报销);没有带社保卡或生育服务登记单,回单位手工报销;在京参保异地分娩,回单位手工报销。
每增加一胎,费用在此分娩基础上再增加10%。
①社保卡直接网络结算
对于可以直接用社保卡进行网络结算的产妇,住院费用不用担心。除了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登记服务单,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②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结算的
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结算的产妇,需要在出院后准备以下材料交由单位人事进行生育报销。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五险合一软件生成,盖单位公章)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五险合一软件生成,盖单位公章)
3.报盘电子文件(五险合一软件生成拓展名为“.txt”的文本文档,请勿修改文件名)
4.收费票据(原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发票,盖医院收费章)
5,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字迹清晰,打印完整,盖医院收费章)
6.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7.急诊证明(急诊未持卡患者提供,需明确入院途径为急诊入院)
8.结婚证复印件,含登记日期页((仅限申报住院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提供)
10.申报住院分娩费用时,必要时提供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报销时已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取得此证明的不用提供,仅限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取得此证明的提供)。
4、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当月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1.流产和难产,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3.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位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需要缴个税,公司补发的差额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5.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两份+加盖公司印章
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一份
4.《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和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一份
5.结婚证原件和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一份(引、流产出具)
常见问题
Q1:女方没有生育险,能用男方的生育险吗?
Q2: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可以同时报销吗?
A:不可以。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法等政策规定,用人单位的男女职工均应当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目的是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男职工只可报销计划生育的手术医疗费用,如输精管结扎术、输精管复通术等医疗费用。
Q3:男性不生孩子,能不要生育险吗?
A:不能。用人单位有为所有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法定义务。
Q4:当次分娩的产前检查费用是否可以多次申报?
A:不可以,在终止妊娠后将产前检查费用单据一次性交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依据京劳社医发(2005)62号)
Q5: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能报销吗?
A:不能。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依据京人社医发(2012)176号)
Q6:二胎、三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A:可以。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符合国家或者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情况下,二胎、三胎,报销政策和一胎一致。
Q7:怀孕期间辞职,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A:不能。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法等政策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是分娩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前连续正常缴费9个月。
Q8:外地户口可以申报生育保险吗?
A:可以。在本市正常缴纳生育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Q9、什么情况下补缴可以补领生育津贴?
A:(1)用人单位整体欠缴的,人员名单进入月报的、做月报补缴,可以补领。(2)个人欠缴小于等于三个月(不包括分娩、引流产当月),补缴可以补领。
Q10:产假结束后辞职,能领生育津贴吗?
A:能。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是分娩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前连续正常缴费9个月。产假结束不影响领取生育津贴。
Q11:公司员工在国外生的孩子,老公也是外国人,想领取生育津贴都需要什么材料?
A:社保局认可,带着资料就行,材料都是一样的,就是国外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需要提供翻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