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东死刑。”
2022年2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做出了上述裁定。
至此,震惊全国的“大连5·22宝马车主撞人案“的两审程序均已终结。
2021年5月22日,过去了已经将近一年,但对于受害人家属而言,那场惨烈事故带来的伤害和阴影,从来没有远离。
事发现场的监控画面
2021年5月22日,上午11时40分许。
大连市中山区劳动公园北门,五惠路与友好街的丁字路口。
一群行人正在静待绿灯。
绿灯亮了,人们有条不紊地穿越斑马线,一切都很和谐,很平静。
但接下来的十秒钟,却震惊了所有人。
就在行人过斑马线的同时,谁都没有注意到,一辆黑色的宝马汽车正沿着五惠路,向劳动公园北门方向急速驶来。
汽车马达的轰鸣声,引起了路旁群众的注意,但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对此毫无警惕,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一场巨大的灾难正在袭来。
5、4、3、2、1……汽车轰然撞向行人,几个人瞬间被撞飞,抛向半空,落下……
现场太过惨烈,作者不忍放出原始照片或视频,只能模糊化处理。
事发瞬间的监控画面
肇事的汽车没有丝毫停顿,继续高速前行,离开现场。
震撼!看到这一幕,在场所有人都懵了,他们不敢相信眼前的场景是真的,但惨不忍睹的现场告诉他们,这一幕如假包换。
几分钟后,大量警察、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
看到现场的惨状,即便是见惯了生死的他们,也感到触目惊心,不忍多看,迅速为遇难者盖上蓝布,并对伤者实施抢救。
很快,伤亡报告就出来了。
5人死亡(其中4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送医院抢救后不治身亡)、2人重伤、3人轻伤。死者中,有一家三口,有一名即将高考的高中生,还有一名刚退休的男子。
天降横祸,家属闻讯,悲痛欲绝。
警方在现场处理事故
究竟是什么人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宝马车的驾驶员发生了什么?
这桩空前的案件牵动了无数人的心。抢救伤员的同时,警方立即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破案并不难,有视频监控,有目击证人,更有跑不掉的物证——那辆肇事的宝马汽车。
五惠路与解放路路口,事发现场的下一个路口,一名厢式货车司机正在等红灯。
哐当!伴随着突如其来的响声,货车车身猛地晃动一下。根据司机的经验判断,这是被人从后面追尾了。
司机赶紧下车查看,果然是一辆黑色宝马轿车,一头撞在了自己的车尾上,车辆前部受损严重。奇怪的是,车上没有驾驶员。
货车司机四处一打量,发现一名男子仓皇逃离的身影。
肇事的宝马汽车
货车司机很后悔,早知道对方是肇事者,当时就该果断追上去。
不过,这个问题难不倒警方。经查询车辆信息,宝马汽车的车主是一名叫刘东的男子,刘东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机关立即对其展开追捕。
没想到,一个小时之后,肇事者归案了。
下午13时许,昆明街派出所。
一名神情落魄的男子走进值班室,告诉民警说自己开车追尾了别人的货车,当时因为惊慌失措选择了逃跑,现在决定主动过来投案。
民警发现男子闪烁其词,立即想到刚刚发生的惨案,便询问男子是否开车撞人,结果对方矢口否认。民警一面控制该男子,一面将情况紧急上报。
经确认,该男子确系宝马车车主刘东,公安机关立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面对讯问,刘东的回答令人震惊:我是故意开车撞人的,因为郁闷。
刘东的照片
刘东,究竟是何许人也?他为何制造这起骇人听闻的惨案?伴随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一个令人难以理解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刘东,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人,1989年出生,今年31岁,未婚。
眼前的刘东,身材标准,发型时尚,显得文质彬彬,很有气质,让人很难把他和“冷血杀手、惨案制造者”联系在一起。
很多当地人都知道一家叫“铭造型”的理发店,该店档次较高,在大连属于中上等水平,每次消费价格不菲,刘东就是这家理发店的理发师,并且顶着“技术总监”的头衔。
刘东很早便从事美发行业,还是一名“半海归”——曾专程赴英国某机构学习美发,24岁加入大连“铭造型美发店”工作,当时还是一名性格腼腆的普通员工。
第二年,美发店老板以500万元注册了一家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几年间,“铭造型”开设了多家分店,刘东也从一个普通理发师,逐渐成长为技术总监,英文名king。
扩大规模的资金哪里来的?一是动员店里的理发师一起投资,分配股权,二是大量办理会员卡,以预付费的方式吸纳客户的资金。
刘东的自我介绍
作为技术总监,刘东就拥有其中一个门店的股权。
事业上的一帆风顺让刘东有点飘。2018年,他贷款买了一辆黑色宝马3系汽车。工作之余,驾车兜风,体验速度与激情,成了他的一大爱好。
但是,看似红火的事业却很快急转而下。
由于经营不善,刘东投资的门店不久之后倒闭了,大量会员向其索要预付费卡的余额,但刘东根本拿不出钱来返还,这让他面临了很大的压力,内心极度郁闷。
当地媒体曾对刘东进行过一次专访,刘东说过这样一段话:
“顾客在我眼中不仅仅是顾客,更是我生活圈子的一部分,是我的朋友,每当看到朋友走进店里,心里总是有种老友相逢的感觉,我的性格不太擅长外在表达,但是心里却为之兴奋不已。”
然而,这只是刘东展现给社会公众的一面,他的内心深处隐藏着一个不折不扣的魔鬼,而这个魔鬼正在逐渐张开血盆大口,蠢蠢欲动,择人而噬。
刘东登记的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
2021年5月22日那一天,心情极度烦躁的刘东开车外出。
在路上,他的烦闷情绪达到了顶点,突然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冲动。此时,他正好走到唐山街与五惠路的路口(事发现场的前一个路口)时,停车等待红灯。
冲动一起,刘东几乎没有犹豫,决定就在下一个路口行动。
他一下子狠命地把油门踩到底,原本静止的汽车轰然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力量,在短短7秒内加速到了108公里,如离弦之箭一般飙射,向下一个路口冲去。
此时,劳动公园北门附近的路口恰好是红灯,行人开始过斑马线。刘东却一点没有停车的意思,向着前方的行走冲了过去。
那一瞬间,刘东体会到了极限速度的激情,也嗅到了血腥死亡的味道。
那一瞬间,刘东心底的魔鬼破体而出,一下子夺去了5条无辜的生命。
事发现场的画面和肇事车辆
听完刘东的供述,警方感到不可思议:就是因为投资失利,心情郁闷,就要报复社会?就用这种残酷的方式伤害他人?背后会不会有其他隐情?
但进一步调查以后,警方并未发现刘东有其他作案动机。经检验鉴定,排除了刘东酒驾、毒驾、服用精神类药物和精神病史的嫌疑。
这足以说明:刘东作案时头脑清楚、思路清晰、动机明显,选择作案地点、目标明确,是赤裸裸的蓄谋作案,并非一时冲动或过失。
警方发布通报后,大连震惊,辽宁震惊,全国震惊。
仅仅因为投资失败,就以如此残暴的方式报复社会,剥夺无辜者的生命,毁掉多少个家庭的幸福,这个刘东简直就是魔鬼!甚至比魔鬼还可怕!
鲁迅曾写道:“勇者愤怒,抽刀挥向更强者,而怯者愤怒,却抽刀挥向更弱者。”
极端的无能者,在自己生活不如意或饱受欺凌时,绝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更不敢去找强者发难,只会将戾气转移给比自己更弱的人。
刘东就是如此。
大连交警发布的警情通报
消息传开,网友们纷纷谴责刘东的罪恶行径,要求严惩凶手。
2021年5月26日,刘东因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
很多人可能奇怪,刘东的行为不是故意杀人吗?怎么会是这个罪名?这个会不会太轻了?能判死刑吗?
其实,故意杀人罪是有特定作案目标的,但刘东在作案时并未选择某一个或几个特定目标,而是开车撞向一群行人,伤害的是不特定对象,危害的是多数人的人身安全,符合我国《刑法》对“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
更重要的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2021年10月13日,刘东案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大连中院认为,刘东因自身投资失败,以极端方式发泄情绪,在城市中心区域公共道路上驾车加速行驶,故意冲闯红灯,冲撞正在人行道过马路的大量行人,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及他人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依法应当严惩。
10月29日,大连中法依法判处刘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东一审被判死刑
判决公布,群众拍手称快,这样的恶魔死有余辜!
令人义愤的是,整个庭审过程中,刘东的态度十分淡漠,并未痛哭流涕,真心忏悔,彷佛这一切都与无关一样。
更出人意料的是,遭遇口诛笔伐的刘东对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理由是自己系投案自首,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最多判个死缓。
尽管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但人们还是义愤填膺:这样一个“恶魔”居然还有脸上诉?还想从轻判决?如果这样的人能得到法律的宽恕,法律还怎么保护真正需要保护的人?
法律当然不会做出这样的判决,因为刘东不符合自首的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大连市政府举办此案的新闻发布会
刘东在向派出所“投案”后,面对警方询问仍然隐瞒的犯罪行为,直到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在讯问之下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显然不符合自首条件。
更重要的是,即便自首可以从轻,但从轻是有限度的,刘东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即便认定投案自首,也不足以从轻判罚。
2022年2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刘东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危害和罪行极其严重,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恶魔刘东终于遭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他对他人造成的伤害还远未结束。
这起严重的事故中,共有5人死亡、5人受伤,至少有5个家庭——不,还有更多家庭为此支离破碎。
死者中有3人是一家三口,两名老人都是退休教师。他们遇难后,警方试图联系家属,却发现怎么都联系不上,后来才发现老两口唯一的女儿就是死者之一。
“五月份,我还在轻轨站遇到了他,没想到这却成了最后一眼。”这位老师的一名学生在社交平台上写道。
还有一名学生遭遇不测。男孩正在读高三,高考即将来临,他原本可以考入大学,拥有美好的未来,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父母悲痛欲绝。
最后一名死者是刚退休的罗姓老人,救护车赶到时,他奄奄一息,尚有生机,但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不治身亡,与他一同被送到医院的还有妻子。
他们唯一的儿子小罗在刘东受审的那一天,因为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甚至没敢出庭,而是请自己的岳父代为出庭。
这些受害者的家属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大连市中院在一审宣判时依法作出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由刘东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刘东接受法庭宣判
遗憾的是,刘东已经破产,根本没有赔偿能力。刘东的汽车虽然买了车辆保险,但因为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甚至涉嫌故意犯罪,保险公司依法是可以不予理赔的。
也就是说,众多受害者可能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刘东即便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无法弥补他造成的严重伤害。
如今,二审判决结果出来了,受害者及其家庭的现状如何呢?
失去了父亲的小罗告诉记者,母亲在医院ICU躺了将近三个月才醒过来,光是医疗费就花了13万,还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车祸发生时,母亲的头部、眼睛、腰、腿、胳膊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出院以后,左眼完全失明,看不见东西,右眼的视力下降的很厉害;因为腰部受伤,她直不起腰来,只能一直佝偻着走路;双腿无力,只能拖着腿往前走。
由于受到脑震荡,小罗的母亲现在记忆力很差,甚至不记得车祸的当时发生了什么,只要一回忆过去就会头疼,一提起老伴的离开就哭个不停。
刘东的生活照
小罗的母亲原本身体硬朗,精神矍铄,什么家务都能干,但现在因为腿脚不便,不愿让别人看到她的样子,老人变得不爱出门,每天闷闷不乐,精神也变得很差。
小罗本人的工资收入并不高,平时的房贷有时还需要父亲支援,现在父亲没了,妈妈平时还需要不少医药费,他和妻子小两口经常入不敷出,生活十分窘迫,身心压力都很大。
小罗如此,其他家庭也如此。
即便处境如此艰难,他们也没有一个人将痛苦化为恨意,像刘东一样挥刀向更弱者,他们只是默默承受这些悲伤,咬牙挺过最艰难的日子。
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刘东,居然还有脸说出“不服”两个字。
如今的事发现场,早已看不到任何关于那场惨烈事故的痕迹,但这场事故造成的影响,不仅笼罩在受害人及其家属心中,即便在整个社会也还没有消散。
事发现场的地图
事发现场附近的居民在过马路等候信号灯时,都会下意识地左顾右盼,甚至还会跟身边的同伴说一句:“就是这里撞的人,咱们得小心点……”
不仅仅是行人变得谨慎,很多知晓这起事故的司机在经过这个路段时,都会下意识地放慢速度,避让行人。
事故的目击者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仍然心有余悸,觉得头皮发麻。
受害者越是凄惨,人们对刘东的痛恨越是强烈,越希望他早日伏诛。
不过,二审虽然维持了死刑判决,但刘东的生命还没有走到终点。我国实行死刑复核制,死刑判决还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才能执行死刑。
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等待这个恶魔的结局必将是走向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