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对于消费者来说,犹豫期之外退保,无论是自己正常退保还是找咨询公司帮忙“全额退保”,大多会遭受一定损失,除非有确凿证据自己是被误导购买,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正规渠道维权申请全额退保。而对于提供“全额退保”服务的咨询公司来说,无论退保是否成功,都能获得一笔服务费收入,有的还寻求“多头赚”,还有的甚至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要服务先交定金
“您误购的保险,可退还保险费用,不成功不收取咨询费用”“承接全国各地所有保险公司全额退保业务”“全额退保,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在某互联网平台和某贴吧,《证券日报》记者看到,打出如上口号,宣称提供全额退保服务的咨询公司为数不少,他们大多晒出成功全额退保的截图,涉及多家保险公司。
从服务流程看,这些咨询公司会先了解大概情况,然后和消费者签订一份服务委托协议。根据《证券日报》记者看到的一份协议,消费者在签订协议时就需要交纳一笔咨询服务费,费用标准为消费者正常退保损失的30%,缴费之后协议才会生效。
“全额退保”的可能性有多大《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得知,对有明显销售误导的,有退保咨询公司表示肯定能退保,而对保险公司并无错误的,他们会说“有90%可能性,退保过程中需要你配合”,但实际结果他们并不保证。无论退保是否成功,消费者都需要先交纳一笔定金。如果退保成功,消费者需要按正常退保损失金额的30%-50%付费,如果退保不成功,有的消费者连定金也打了水漂。
专人指导片面取证
有业内人士介绍,根据保险交易的特点,长期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消费者在犹豫期内退保可以获得全额退保金,犹豫期后,消费者正常退保只能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而客户若因对险企销售或管理过程中的某些行为不满而提出补偿申请,双方按照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退保,则为非正常退保,消费者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自己维权。
事实上,此类公司并不是一家两家。他们常通过对离职保险营销员进行“培训”来承接“全额退保”业务,包括通过什么途径投诉、如何编制投诉理由、与保险公司之间对话的话术等。
还有险企内部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部分保险营销员跳槽时,往往利用对保险公司退保流程、管理漏洞的了解,“劝告”一大批客户通过投诉全额退保,然后再购买新产品。“相信的消费者还是有一些的。”该险企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但消费者对退保风险,以及新产品的“坑”却未必很了解,有人甚至退保之后购买了一份纯粹的理财产品,风险保障尽失。
据多家媒体公开报道,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许多保险公司依靠新人的自保件和缘故单,拉动新保保费,而忽视对新人的资质把关。大量新人涌入,培训队伍和内勤管理却难以跟上,影响新人的持续培养和能力提升。队伍的基本面决定了他们难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或在销售环节转述简单的培训话术,或是通过夸大责任来促进销售。近年来,甚至出现一些保险营销员反复跳槽,恶意让客户退保重新购买新保单来提升业绩。因此,要对保险销售人员进行考试和培训。
理性投保谨慎退保
“代理退保”现象为何屡禁不止,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究其原因在于其背后有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让一些人不惜以身试法。今年以来,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多地银保监局持续进行风险提示,让消费者做到理性投保、谨慎退保。
广西保监局近日指出,一些组织或个人通过社交、网络平台等发布“可在全国办理全额退保业务”的虚假信息,实际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切断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联系,再通过非法手段牟取高额手续费等不正当利益,主要涉及传统寿险、健康险、保证保险等产品。
浙江银保监局指出,“代理退保”不仅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而且最终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代理退保”组织名为代理维权,实则牟取暴利,仅以通用格式向监管部门寄送投诉信就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服务费,即使消费者终止委托,也需支付一笔资料费。有的组织还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保险产品或理财产品,以达到既赚“退保服务费”又赚“新单佣金”的多头赚钱目的。还有不法分子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该局指出。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要减少退保尤其是全额退保,首要工作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营销员的培训和管理,完善公司制度,如果险企没有“把柄”被消费者或“代理全额退保”组织抓住,那么其退保成功率就很低,没有了利益,自然也就没有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