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缩短保险期限。如果投保者出现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可与保险公司约定缩短保险期限,而投保人可继续享受保单上的权益;
(二)利用“保单转换”进行调整。目前市场上很多保险产品,都为投保人提供保单转换功能的保障,举个栗子,假设小王投保了价格不菲的年金理财型保险,如果转换为保障型保险的话,利益受损点非常小,完成了的可能性;
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在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依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赔偿投保人的损失或给付保险费。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依合同法规定应视为债务人(保险公司)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主要债务,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保险公司迟延履行赔偿义务时,投保人享有两种权利,一是行使请求权,诉至法院寻求救助,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和延期赔付的责任,一是自己行使解除权,自力救济,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保费。
合同的解除并不消灭已开始的保险责任,在合同解除前,保险合同继续生效,保险责任依然存在。保险人对解除合同前的保险事故继续承担保险责任。
退保流程:
(一)携带单位介绍信、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原件(出国定居者提供护照或境外永久居住证明;在职死亡出具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返乡农名工提交本人申请并需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返乡务农证明及证明身份的户口本)、本人申请及缴费明细记录等报社保中心;
(二)社保中心业务员审核,收回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或台账,出具《个人账户一次性处理审批表》,返回参保单位签署意见及领款人签字盖章;
(三)在社保中心财务办理退保金额的领取手续。
退保人在办理退保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一)退保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
(二)保险合同正本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