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我县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医疗救助金),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正常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现就来安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方式
1、委托银行按月代扣代缴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和养老保险手册至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13、14、15号窗口签订《来安县灵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须知》、《灵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单》,由银行按月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
2、柜面缴费
灵活参保在职人员在来安县税务局缴费窗口,根据来安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核定的缴费金额,刷卡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场不再受理现金)。
二、办理须知
1、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年6月30日之前至来安县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申报下一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逾期未申报的,视同缴费人同意按照上一年度缴费基数档次(本年度缴费基数占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申报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费。
2、灵活就业人员无法现场办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业务,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需要委托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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