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重大疾病保险,这类保险通常是以被保险人罹患特定重大疾病或者发生保险事故为给付条件的。一旦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在保单有效期内,如果保险事故未发生,且保单未到期,投保人可以选择解除保险合同,即退保。此时,投保人可以获得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这通常低于已交总保费,因为现金价值计算会考虑到保单生效期间的风险管理费用、合同成本等因素。
对于增额终身寿险,这类产品兼具储蓄和保障功能,投保人在一定年度后,账户价值可能会增长至超过所交总保费。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如果选择退保,可以取回的是保单的账户价值,而非所缴纳总保费。需要注意的是,退保可能会带来经济损失,尤其如果是在保单初期退保,由于前期费用较高,退回的现金价值可能较低。
因此,在签订任何保险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产品的特性,包括保险费用的支付、保险责任的承担、保险金的给付以及退保的条件和后果等。建议投保人根据个人实际需求、经济状况以及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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