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然年度:从2021年开始,更改为新生入学次年1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自然年度。
解释: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文件精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云医保〔2020〕125号)文件:
(一)大学生入学当年在当地的城镇居民医保还未到期,所交的费用也不能转化为大学生医保,因此,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除外)入学后当年的9月1日---12月31日为生源地医保,入学半年医保待遇是新生生源地医保待遇,在校期间在学校校医院就诊等均为自费。
(二)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大中专学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自2021年起,大中专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作出调整的统筹区学生入学当年学籍地如发生医疗费用,采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
(三)参保大学生按照学制一次性缴纳医保费,缴费标准按照入学当年城乡居民医保标准,如:2019级学生按照学制四年缴纳1000元医保费后(2019年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费为250元/人),到毕业年(2023年)这期间不再缴纳。
(四)大学生在入学后,先前在社区等缴纳的医保费不能转入大学生医保。
(五)参保大学生参保费缴纳成功后不再进行退费,除外:退学、身故两者情况。
(六)大学生医保也是城乡居民医保,缴纳的医保费同当年标准,但由于医保系统为两个板块,因此,参保后大学生不能在税局APP或城乡居民医保平台上查看。
答:根据云南省医保管理局文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陆户籍的大学生均为参保人群。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不纳入云南省大学生医疗保险范围。
答:学生入学后医保费按照学制一次性兑交,避免因每年保费上调给学生带来的经济负担。例如:2017级学制四年的本科学生,当年医保缴费标准为180元/年/生,学生一次性总缴纳为720元,之后保费逐年上调,2018年上调为220元/年/生,2019年上调为250元/年/生,2020年上调为280元/年/生,按当年标准一次性缴费的学生就不用再补交之后上调的费用。
答:按照云南省医保中心文件规定,学生可以按年每年交纳医保费(见问题4),也可以选择一次性兑交。为减轻因保费上调给学生带来的经济负担,而且也为了更好的管理,各高校均选择按学制一次性兑交。
答:两者每年保费金额一样,但大学生医保待遇优厚,报销比例高,涵盖面广,包含大病医疗、生育、急诊抢救、意外伤害等保险。
答:可以。但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校医院门诊不能使用,住院报销比例相对较低(报销比例约为50-70%);参保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校医院就诊,门诊报销比例为80%,转外校外门诊报销比例为50%,住院报销比例约为80-90%。
答:可以。但原单位办理的个人账户上的医保基金继续保留。参加大学生医保后,只能进大学生医保系统结算,原个人账户暂时封停,不能再使用原医保卡个人账户上的钱,待学生毕业后原账户解封并可继续使用。
答:不是。校医院只是一个代收代缴学生参保费的服务部门。参保学生的医保费学校代收后全部交给国税局,由税局按照缴费人数划拨给云南省医保局统筹使用。
答:不是,参保学生的医保卡只是一个参保凭证,卡上没有个人账户,大学生所缴纳的医保费属于众筹基金,由各省医保局统筹支配,云南省医保局每年就各高校参保学生人数,按参保每生每年70元划拨给校医院进行统筹使用,这笔统筹基金使用包含:校内、校外普通门诊费,由各高校校医院根据本校情况合理统筹使用。
答:可以,该生属于新参保,但不推荐学生这样。
答:大学生停保指正常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参保到期后要做医保停止处理,这样大学生到了新单位才能正常参保。
答:可以享受,学生在停保前都能按医保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答:大学生续保指参保学生在参保周期结束后,因延迟毕业需要再续交大学生医疗保险,跟当年入学的新生一起续保。
答:不可以。本校学生本硕、硕博连读,还是和当年新生一样办理新参保手续,但在同一学校继续连读的学生的医保卡号与本科时一致,参保缴费成功后可以继续沿用本科时的医保卡。
答:不可以顺延,可按期停保后再续保。
答:学生的医保卡由省医保中心与合作银行共同核对成功后,由银行制作,新医保卡丢失,直接去发卡银行补办。每年均有大部分云南省内学生的医保卡在入学之前就已经被之前的参保地提前制作,这些学生的数据一般是在参保成功后由省医保中心的制卡部从大数据库中比对后才能知道,因此校医院是不能提前知道哪些学生有卡或无卡的。据统计,每年级均有云南本省户籍参保大学生约2000多人需要将云南省本级已经制作成功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带到校医院做医保卡身份信息转移(详细见9
.),只有将学生参保身份信息转移到云南大学后,才能正常使用医保卡,但前提是必须参加大学生医保。
答:由于现在国家还未能达到全国一卡通用,目前还是由各地自制各地医保卡。因此,省外学生即使已经有医保卡也需要重新采集信息制作卡,而省内学生因一个身份证只能有一个医保卡,所以省内已有医保卡的学生就不能再制作卡了。
答:有银行卡和医保卡功能,学生可以到医保卡发卡银行进行开通银行卡功能,开通后的医保卡也可以作为储蓄卡使用。
答:不是。学生的医保卡里是没有个人账户的,只是一个参保凭证,所以不能随便刷。
答:不是,只要参加了医保,有无医保卡都可以报销。
答:初始密码为:000000(六个零)。
答:一天之内输错三次密码,医保卡将被锁卡,医保卡被锁卡后需到省医保中心才能解锁。一张医保卡有十次解锁机会,用完十次后,该卡将被永久锁定,需重新制作医保卡。
答:医保卡转移指将省内学生医保卡转移到云南大学医保系统。省内学生医保卡如果不做卡转移就不能进系统结算,也不能用电子医保凭证进行结算,所以,省内学生医保卡要做卡转移,只有卡转移后才能正常使用电子凭证进系统结算。
答:校内门诊、住院可以用医保卡直接结算;校外门诊、药店购药等不能用医保卡结算(因没有个人账户,卡内没有钱)。
答:包含医保卡及银行卡功能。银行卡功能开通后就可以当储蓄卡用,但卡上的钱不可以相互转换。
答:一代医保卡丢了,直接办理二代医保卡(见后文办理流程);二代医保卡丢了,带本人身份证到制卡银行办理即可。
答:不能。医保卡只能自己用,转借他人属欺诈骗保,属于违法行为。
答:医保卡正面为国徽面,反面为有照片面(其上有身份证号码/社保卡信息、个人编码/医保卡号、银行卡号即最下面一长排数字)。(医保卡号为个人编码)
答:省内学生二代卡,毕业后到新单位做卡转移即可继续沿用;省外学生因目前省与省之间还未能实现一卡通用,因此学生毕业后医保卡只能当银行卡使用。
答:学生出示学生证、身份证、病历本就诊;
答:可以。参保新生先行垫付(参照上面第2条)进行手工报销,参保老生直接用医保卡进系统结算,或使用电子医保凭证进系统支付(云南省内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后还是需要先做卡转移才能正常使用医保卡)。
答:校医院作为省医保局指定的参保大学生门诊就诊定点医院。
校医院门诊,参保学生可以用医保卡就诊并结算。
答:学生将医保卡交所住医院,用卡直接结算。
答:就报销比例而言,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要高于城镇居民医保(80-90%)。城镇居民医保和大学生医保均属于国家医保范畴,只能选一种报销,因此,在家里报销了就不能再到学校报销。
答: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校医院医保办领取也可自行打印),申请表上须有参保学生照片、个人信息,并粘贴本人病情诊断证明书。申请表可以由个人直接交到云南省医保局办证大厅办理,也可交由学校代交办理;办理成功特殊病、慢性病的同学,学业结束后需重新在新单位申请办理。
答:门诊和住院一样待遇,参保学生均可用医保卡在开通特殊病医院进系统直接结算。
答:大学生可以享受生育报销,根据生育时所住医院级别(省、县、乡)分别报销不同的费用。
答:医保支付80%,学生自付20%。
答:医保支付50%,学生自付50%,每年最高报销5000元,每年报销不设启付费。校外门诊报销需提供:a.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原则上就诊日期与转诊单开具的日期不得超过三天);b.发票原件;c.发票对应的明细清单(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d.门诊病历e.学生证、医保卡、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答: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人、自残等),请就近治疗,治疗费由医保中心报销60-70%。意外伤害报销需提供:a.发票原件;b.发票对应的明细清单(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c.门诊病历;d.学生证双面复印件、医保卡双面复印件(新参保的没有医保卡的可以不提供)e.情况说明1份,格式和内容为:云南大学xx学院xx年级学生,医保卡号为xxx,因何原因何时受到伤害,在什么医院诊治,最后须写上:非打架、斗殴、车祸、自残、自杀等受伤,若有不实,后果自负。情况说明需由学院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答:学生急诊抢救医保支付报销比例为60-70%,但在急诊科就诊的3级或4级急诊,只能按校外门诊报销,报销需提供的材料与校外门诊报销相同(参照第2条)。
答:可以。如学生要求自己送材料,可以由学生本人将报销材料送医保中心。因医保中心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只对公办理业务。
答:不可以。没有发票不符合财务制度。
答:以下情况不能报销:a.学生发生医疗是因第三方责任人造成;b.学生自残、自杀等不予报销;c.学生洁牙、镶牙、美容、中医理疗、打疫苗或进行划水、跳伞等极限运动发生的医疗均不在医保政策支付范围。
呈贡校区:
周一---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呈贡校区校医院内二楼204室
东陆校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东陆校区校医院内二楼209室
最新特殊病、慢性病办理流程
根据【云医保〔2020〕77号】文件精神,从2020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及报销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由原来的6个病种增加到15种,慢性病病种由原来的26种调整为25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由原来的12种增加到15种,并新增加慢性病门诊待遇,病种为25种。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待遇享受,及时办理“两特病”。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简化经办流程,目前昆明市参保人只需携带:
01《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病慢性病申报表》;
02病情诊断证明书(二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资料。);
03一张照片(张贴在申报表上)、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04办理方式资料交校医院医保办送省医保中心审核办理;也可以直接在目前指定的三家医院办理,三家可以办理的医院是:云南省肿瘤医院,昆明市圣约翰医院,昆明市老年病医院。
附:门诊特殊病共17种病种,具体为: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办理依据:提供卫生健康部门提供需要纳入门诊特殊病管理的艾滋病患者名单)、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治疗(办理依据:临床诊断确诊“新冠肺炎的诊断资料”)。
门诊慢性病共25种病种,具体为: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级、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老年性前列腺增生II°~III°、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癫痫、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原发性青光眼、精神病。